比亚迪说:不能仅凭员工考勤判断加班时长(图)
【看中国2023年11月17日讯】前两天,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了一个元素丰富的案例,主角是一位比亚迪离职员工。
2021年2月1日,比亚迪员工陈允恒提出离职。辞职前,他在比亚迪干了三年。2018年3月入职的他,岗位是涂胶工。之所以提出离职,是因为小陈觉得2020年10月的工资,公司没给自己算清楚。在多次找公司协商无果之后,小陈离职,随后在深圳坪山区法院起诉了老东家。
双方争议的2022年10月,比亚迪发给陈允恒的工资是9450元。对于一线工人来说,拿到近万月薪不算低,但判决书上说,那个10月,小陈的工作时长是:441.5小时。
这是啥概念呢?码农说自己累到要进ICU的996工作制,一个月也就300个小时左右。一个月31天小陈都不休息,每天的工作时长也要超过14个小时,才能达到441.5小时的工作时长。按照判决书里的统计,小陈当月工作日加班93.5小时,休息日加班130小时,法定假日加班44小时。
小陈为什么觉得发少了,有博主做过仔细分析,比如,当年的10月普通工作日只有17天,但法律规定计算基本工资是按每个月22个工作日等等,这里就不展开了。
看完这份判决书,又翻了翻其他比亚迪的劳资纠纷案例,发现他们的一线工人特别热衷加班。一个月加班时长在100到200个小时的员工大有人在。此前写过,一名比亚迪员工在连续上了7天夜班之后猝死在了出租屋里——那个月他上了近300个小时的班。
这里面的原因并不复杂。如果每天只干8小时,按照陈允恒的时薪13.13元计算,他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只有:2284.62元。
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资就是2200块。很显然,比亚迪遵守了这项规定。当然,比亚迪在各地都遵守规定,比如,在长沙工厂,一线工人月基本工资是1950元,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多了20块。
在判决书的最后,法院认定比亚迪没有少算陈允恒的工资,只是判比亚迪给了他800块钱,作为陈允恒没有休年假的补偿。
陈允恒离开比亚迪的那一年,是公司发展最快的一年。年初员工数量28.8万人的比亚迪,到了年底员工数量达到了57万人。而从2021年到今年,短短两年时间,比亚迪的新能源车产销量翻了差不多5倍。与此同时,比亚迪的一线工人占比从2020年66%直接拉高到了2022年的78%。
这也许意味着,厂里需要更多的“陈允恒”。
媒体们喜欢拿比亚迪和特斯拉比,比工资比待遇比人效,但其实这两家公司模式完全不同。特斯拉上海工厂不到两万员工,一年能产75万辆车,而比亚迪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创立以来,一直习惯于利用“人海战术”。而且在比亚迪,加班不是你想加就能加的。裁判文书网上的不少案例里都有这样的信息,员工认为比亚迪拖欠自己的加班工资,比亚迪拿出一份《员工手册》向法院辩解说,自己的手册上写的很清楚,加班需要审批通过才可以加班。
按照比亚迪的说法,只有申请通过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其他的都叫无效加班:不能仅凭员工考勤判断加班时长。
对,咱同意,他们可能就是热爱生产线,就算不算加班也爱在那儿呆着。
比亚迪还在工资里设计了极为复杂的绩效体系,什么Q值、B值、Z值,从领导评分到班组成员评分再到奖金系数。请假和旷工的惩罚也比较严格。有销售部门的员工一入职就看懵了,各种罚款的条目多达4页A4纸。
前两天看新闻,在秋招很不景气的当下,比亚迪新招了3万大学生。最多的那一天,他们收到了12万份简历。能一次性给应届生提供这么多岗位的民营企业,真是不多了。
陈允恒老家在广西乐业县,那里的最低工资是1690,属于整个广西最低一档。在他的离职申请中,离职理由一栏写着一句话:冬天的雪好漂亮,我想去看看。
也不知道他后来有没有看到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