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影子公司做掩盖 中信前行长受贿近10亿获死缓(图)


孙德顺 (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3年11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全美山综合报导)认为收现金“太简单粗暴”的中信银行前行长孙德顺受贿近10亿元,11月10日,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死缓,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为中共当局“金融反腐”继恒丰银行前董事长蔡国华后第二个被判死缓的金融高管。法院宣判他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孙德顺被指在2003年至2019年间,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升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孙德顺自认业务高超,精心设计掩盖权钱交易不会出问题。

据中纪委人员曝光,孙德顺受贿有个特点,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他利益兑现的方式非常专业化,用眼花缭乱的影子公司做了层层掩盖,借助金融手段,完成规避利益输送。他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公司前台的所谓法人,实际只是为孙德顺代言的“影子”。办案人员说,他设了很多防火墙,绕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产品进行掩盖,其“专业化”复杂程度实为罕见。

孙德顺设计的两家平台公司是他的核心经营团队,是遮蔽在他身前的第一层“影子”;在平台公司之下又设立了十多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影子”,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还不是直接交易,而是双方各自再成立空壳公司作为第三层“影子”,多层影子公司层层嵌套。交易主体本身已经魅影重重,资金往来又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用“影子交易”为利益输送再蒙上一层迷雾。

孙德顺所控制平台公司负责人温暖说:“我是前台的一个发声者,我后面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孙德顺。我们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公司的核心业务决策,其实都是由他来决定的,细到相应的份额怎么分配,这些细节也是他来定的。”

孙德顺在中信银行利用公权力为企业老板批贷款;与此对应,这些老板有的以投资名义,将巨资注入他实际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则送上优质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平台公司用这些老板提供的资金投入那些老板提供的项目,以钱生钱,和老板们共同获利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

简历显示,孙德顺在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从此以后,踏上了行长职位,从2011年10月到2016年7月,一直任中信银行主要领导。

孙德顺被抓后,自己说闯祸的原因还是自己“有贪心”。

中共官方指判他时说,“他就关注什么挣钱快、见效快。他倾向于贷给房地产,主持行长办公会的时候就公开直截了当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给我把制造业贷款停下来,即便你有100%的抵押,那也不行。”

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刘成说,孙德顺在职期间,中信银行贷款结构就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房地产贷款增长幅度达到40%多,制造业贷款当时受到压降,压降幅度达到30%多。

据披露,孙德顺增加房地产贷款的另一个隐秘的原因,便是谋取个人私利。一名房地产公司老板曾以投资为名,向孙德顺实际控制的公司输送1000万元,得到的回报是通过孙德顺获批贷款授信40多亿元。

银行贷款审批一般是由贷款客户递交申请材料,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而孙德顺却经常直接与企业对接,再布置给下属去做,用程序倒置的方式违规操作。按照中信银行的制度设计,行长对信贷审批只有一票否决权,没有审批权;审批必须经信贷审批会议集体表决通过,主要领导必须末位发言。但事实上,孙德顺经常无视这些制度,直接干预信贷审批,银行内控机制在“一把手”的权力面前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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