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图)
历史上由于奸佞把持朝政,使得老百姓受害的例子不计其数。图为秦桧夫妇跪像。(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多行不义必自毙”是我们很常听见的一句名言,它出自于《春秋左传‧卷一》,强调一个人坏事干多了,一定会自取灭亡。
一个人如果心术不正,走邪门歪道,即使他在某一个时期曾春风得意,但最终将身败名裂。从古至今,无论是历史上权倾朝野的王公大臣,或是当今世上的达官显贵,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共叔段多行不义自取灭亡
此语出自《春秋左传》中〈郑伯克段于鄢〉的这段故事。
春秋时期,郑国的国君郑武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出生时难产,使母亲姜氏受了不少罪。因此,姜氏不喜欢大儿子,而喜欢小儿子共叔段。她屡次向武公请求,立小儿子为太子,但郑武公没有答应。
郑武公立大儿子为国君,号为庄公。姜氏一心想除掉庄公,就要求庄公把军事要地让给共叔段,庄公不允。姜氏又要求将京地给共叔段,庄公没有理由拒绝,只好答应了。共叔段得到京地后,就把那里作为自己积蓄力量的根据地,大兴土木。
郑国的大夫祭仲见了这种情况,很忧虑,担心庄公日后会控制不住共叔段,但庄公并不担心,反而胸有成竹的说:“他做这么多不义的事,必然会自取灭亡(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等着瞧吧!”
不久之后,共叔段开始制造兵器,招揽人马,准备进攻郑国的都城。姜氏也秘密与他接应,准备为他打开城门,让他顺利攻进城。
共叔段与姜氏的阴谋,庄公都看在眼里。他得知共叔段攻打国都的日子后,立即派二百乘战车包围京城,由于京城里的土兵投降了庄公,共叔段惨败,最后只好逃到国外去了。
人在做,天在看,地在记
同样的,在历史上由于奸佞把持朝政,使得老百姓受害的例子不计其数,如:赵高、杨国忠、秦桧、魏忠贤等人,为了一己私利,置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在朝堂上做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勾当,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最终都落了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
一个政府如果坏事做绝,亦会走向衰亡,如中共执政以来,历经文革、大饥荒、镇反、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造成无数人死于非命,再到六四天安门事件、迫害法轮功以及正教信仰人士等等。这些所作所为,看似因其政权强大而恣意妄为,但无异于在给自己掘墓,因为“人在做,天在看,地在记”、“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亘古不变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