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什么?那便是“良知”。
这一个很著名的故事:
1989年11月9日,柏林围墙倒塌。1990年,两德统一。在这之后,因翻越柏林墙而被射杀的东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起诉了开枪士兵亨里奇,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
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如果要说是有罪,那罪也不在己。
听了上述辩词,旁听席上的人们大多从心理上也默认了亨里奇是无罪的。
然而,法官赛德尔面色严峻,他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作为一名军人,当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不执行上级命令(开枪)是有罪的。但是,你可以打不准,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你在举枪瞄准自己的同胞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也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赛德尔还说:“在这个世界上,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之时,良知才应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因为‘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
赛德尔的话给予人深深的心灵震撼。旁听席上,许多人的眼睛里都闪烁着泪花,有的人相拥而泣。
亨里奇也泪流满面,他将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说:“对不起,我错了!”接着就低下了头,再也无力抬起。
最终,亨里奇因蓄意射杀罪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当履行职责成了一种罪恶,就会有一种东西比职责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的“良心”。你有服从命令的义务,但是你也有打不准的权力。
所谓“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当法律与道德、良善产生冲突时,我们虽然不能违反规则,但却可以高抬贵手,不赶尽杀绝,留一些余地。
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良知之外,还有尊重生命。请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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