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祖国强大之后,“苏玉华”(编注:广东话“苏玉华”和“so辱华”同音)真是“事务繁忙”,因为强国人动辄就觉得别人“辱华、辱华”,甚至一些大陆人贪玩,穿日本和服或军服,也被说成“辱华”,而且当局还打算制定法律,禁止一般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这也太过分了吧?
据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公布了一系列法规草案,其中一条,即草案第34条就厉害了——“在公共场所或者强迫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此外,如果“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的,当局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人民币以上3,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怎样才能判断出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和标志啊?这个实在难以界定!
大陆官方一向仇日仇到无极限,那日本和服就肯定伤害中华民族感情了。不过西装、牛仔裤、T恤,甚至内衣裤似乎都是美国人发明的,大陆人这么讨厌美国,照这么说,这些也一概要禁止。
然而,习大大、特首等高官个个都穿西装,这班官员难道不算情节特别严重吗?是不是要抓起来坐个十年八载以儆效尤?
那么,将来中国人可以穿什么衣服呢?难道个个都只能穿华服?不过,好多人着所谓的华服,穿得不伦不类,严重影响笔者的视觉,怎么办?
还有,想问一下,这个法案有没有追溯期呢?香港不少高官、议员过去也穿过日本和服,能否追溯他们的罪名呢?《国安法》当时就表示没有追溯期,结果却抓了许多人。
你说,一个国家要多强大,才会这么有时间,思考这么多事情,制定这样那样的禁令?
我们的大陆同胞真是幸福,连穿什么衣服都由国家来安排。不知道禁到最后,会不会禁到中国人连衣服都不知道怎么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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