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村民建桥便民做好事 全家18人被判刑(图)
吉林洮南村民黄德义建桥便民,全家18人被判刑。(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3年7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木子综合报导)吉林省洮南市村民黄德义为便民做好事建一个浮桥,并适当收取一点成本费,竟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最终全家18人被判刑。该消息传出后引众怒,有网民直言,“中共不做好事,也不允许民众做好事。”
吉林黄德义建桥便民全家18人被判刑
据澎湃新闻8日报导,2014年,以摆渡为业的吉林洮南黄德义,在河上用铁壳船建了一座固定浮桥并收取一定费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但黄德义在交罚款之后的2019年2月,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之后黄德义一家总共18个人被判刑,有人还因此丢掉教师工作。
当地农民认为,浮桥拆了之后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绕行70公里。而被收费最多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村民李某某,在被法院退还了2万元以后,“左思右想觉得不合适”,又把钱退还了黄德义家。
上述文章评论区有大批网民留言,“办案人都是生活在真空里吗?不食人间烟火!严重的形式主义机械执法!”“有悖常识的执法,不是奔着利益就是坏。”“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全家判刑,是把古代的那一套搬出来了?”“政府不作为,且阻碍公民作为。”
黄德义质问:为啥要断乡亲的道,抓修道、判架桥的人?
“Gancheng Wang”网友7月9日发视频称,“黑龙江架桥人终于勇敢发声了!”视频中,黄德义表示,他没架桥之前已经有22位乡亲溺亡,而拆桥之后又溺亡10多人。他质问,“为啥要断乡亲的道,抓修道的人,判架桥的人?”
对此,中国法学家罗翔7月8日也发声,说“即便认为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但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没有刑事责任。”他表示,对民众私自建桥可以事后补办手续,而不是一律拆除,尤其在修建桥梁能极大满足民众出行情况下,“更不应该动辄拆除”。
评论:人心变坏,就是从好人不得好报开始的
中国数字时代一篇题为“燕梳楼|私搭浮桥一家18人获刑:人心变坏,就是从好人不得好报开始的”文章称,洮河给当地村民出行带来不便,明明十几分钟路程,来回绕路要走七八十公里。2014年前经常有人因此溺亡,其中就有当地教师黄德义的学生、表舅等亲友。
“人家搭桥的时候你不作声,人家收费的时候你罚款,人家交不起罚款的时候你责令拆除,人家拆除后你又说人家寻衅滋事,还连坐了人家一家18口,这是公元2023年吗?”文章称,让人悲哀的是,黄德义因私搭浮桥方便村民通行,不仅贴了钱、丢了工作,还牵连全家18个人,除2个孩子外,其余17人全部获刑。
文章指出,寻衅滋事真就是一个口袋罪,什么都能往里装,“你要说黄德义非法经营我还能理解,非要说人家寻衅滋事,寻了谁的衅滋了谁的事?难道真是因为他花了13万干了13亿的事?”该起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或将是司法史上又一起“扶不扶”的事件。
网民:不推翻中共的奴役,这样的事情分分钟都会发生
有推特网民表示气愤,“在中共国,修桥补路无尸骨,杀人放火金腰带!土共不做好事,也不允许民众做好事,不然显得我堂堂土共不是好人啊!”“如果政府有点人性,先将桥架好,再拆私桥也可。政府行为,只觉得只是逞淫威,不作为。”
“断了当地官员的工程财路。”“真正的寻衅滋事是检察院。”“这跟古代的连坐有什么区别?”“在强国,助人为乐等于寻衅滋事!”“罪恶的定义已经被盗,恶人制定的法律保护恶人,气压良善,天理难容,共匪恶贯满盈,天要灭你”。
“过来人”评论说,“在这个问题上,大家都没有搞清楚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大陆人民都是共匪的奴隶!你们是奴隶就要守为奴之道--奴隶主叫你们做什么就要照办,不让你们做什么就一定不能做!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这还需要争辩吗?不推翻共匪的奴役这样的事情分分钟都会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