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欧洲人权公约 塞浦路斯法院拒绝引渡中国公民(图)


2022年12月23日,塞浦路斯(Cyprus)法院以《欧洲人权公约》(ECHR)为由裁定可拒绝引渡中国公民。(图片来源:PHILIP FONG/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3年1月7日讯】(看中国记者闻天清编译/综合报导)西班牙人权组织Safeguard Defenders发布有关北京当局在中国境外设立所谓“海外警务中心”(overseas police service centres)的报告之后,欧洲、北美、日本等地的“海外警务中心”(又称海外警察局)相继曝光。近期,塞浦路斯(Cyprus)法院以《欧洲人权公约》(ECHR)为由裁定可拒绝引渡中国公民。

塞浦路斯拒绝引渡中国公民

1月6日,西班牙非政府人权组织Safeguard Defenders网站消息称,2022年12月23日,塞浦路斯法院裁定拒绝将一名中国男子引渡到中国,理由是引渡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ECHR)“禁止酷刑以及不人道或侮辱的待遇”酷刑和虐待的第3条规定。而北京当局所提供的外交保证不足以令人相信在人权不存在风险。

2019年,瑞典最高法院也以同样理由拒绝将中国公民引渡到中国。

此外,塞浦路斯法院还以《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规定拒绝引渡到中国,因为存在任意拘留的侵犯人权重大风险。《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规定是有关保障“享有公平审判人权”,这也是欧洲法院首次以保障公平审判权的第6条为由拒绝引渡。

2022年,欧洲人权法院(ECtHR)裁定波兰不能将中华民国公民Liu Hongtao引渡到中国,因为这违反《欧洲人权法院》第3条规定(关于酷刑和虐待)。

2020年至2022年间,欧洲处理了19项已知的北京当局的引渡请求(欧盟18起、土耳其1起)。15项引渡请求已得到裁决,另有3项引渡请求仍在程序中,1项引渡涉案嫌疑人死亡。

在裁决的15项引渡请求中,欧洲法院批准了8项引渡,否决7项。否决的7项引渡案件中,塞浦路斯、捷克和土耳其各1例,法国2例,波兰2例。

Safeguard Defenders曝光北京当局“海外警务中心”

英国BBC新闻2022年10月26日报导,总部位于西班牙的非政府组织Safeguard Defenders发布一份报告题为:“中国跨国警务失控”(Chinese Transnational Policing Gone Wild)。该报告称,中国2个省公安局在五大洲21个国家建立了54个“海外警务中心”(overseas police service centres)。大多数“海外警务中心”(overseas police service centres)建立在欧洲,其中有9个在西班牙,意大利有4个。在英国目前发现有3个“海外警务中心”(overseas police service centres),2个在英国首都伦敦,在苏格兰格拉斯哥有1个。

Safeguard Defenders称,这些“海外警务中心”表面是为了打击跨国犯罪活动,履行一些诸如更新中国驾照等行政职责。实际上这些机构执行“劝说行动”(persuasion operations),强迫那些涉嫌公开反对北京当局的异议人士回中国。北京当局的警务策略是“有问题的”,因为他们没有令人信服的嫌疑人犯罪证据,也没有遵守东道国的正当法律程序。

Safeguard Defenders表示,北京当局主要通过胁迫或威胁涉嫌逃犯或异议人士的家人来达到目的,以此作为“说服”他们返回中国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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