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立委收贿案定案 台北法院最高判10年(图)


立委苏震清前往台北检察院应讯。(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2年7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泽旭综合报导)今天(6日)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立法委员集体收贿案,包括被控收贿的国民党立委陈超明、廖国栋、前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前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以及涉财产来源不明、逃漏税罪的无党籍立委赵正宇。

台北法院指出,廖国栋、陈超明、苏震清、徐永明等4人涉透过郭克铭等白手套,收受或期约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长李恒隆贿赂,针对公司法修法以及2002年太流增资登记案争议,在104年3月至109年间以开公听会、质询等方式向经济部官员施压,要求经济部撤销相关增资登记,以助李恒隆夺回SOGO百货公司经营权。

台北法院认定,苏震清涉收贿2580万元,廖国栋790万元,陈超明100万元,徐永明涉期约收贿200万元;赵正宇未被控收贿,但在家中被搜获920万元现金财产来源不明,另以政治献金规避仲界土地交易佣金课税,逃漏所得税68万元。

台北法院今宣判,陈超明被判7年8月、廖国栋8年6月、苏震清10年、徐永明7年4月,赵正宇依逃漏税罪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另外赵正宇的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判无罪。

在褫夺公权方面,苏震清褫夺公权5年、廖国栋4年、陈超明与徐永明各3年。没收苏震清1580万元,廖国栋620万,陈超明100万元。其余共犯,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长李恒隆判1年2月、缓刑5年,支付公库1000万;郭克铭2年,外加8月可易科罚金,缓刑5年。

国会办公室主任方面,廖办丁复华1年10月、缓刑4年;陈办梁文一5年,褫夺公权2年;赵办林家骐2年、缓刑5年,支付公库200万元;苏办于学洋无罪。趋势民调总经理吴世昌判刑6年6月。

廖国栋及陈超明均发布声明指出,无法接受,将依法上诉捍卫清白。

中央社消息称,国民党对此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也尊重廖国栋、陈超明后续的司法作为,透过司法程序能厘清真相,做出判决。国民党表示,由于廖国栋、陈超明已于民国109年8月时先行停权,所以目前没有考纪问题,也没有提名与否的问题,将依照司法判决进度及党章规定做适当处理。

贿选高额检举金

据自由时报整理,随着九合一选举的临近,调查局今日在官网上公布“检举专区”,受理检举的内容包括收贿、贿选、幽灵人口、选举赌盘、假讯息妨害选举、非法收受境外来源政治献金、受境外渗透来源资助而介入选举、暴力介选等,检举人若具名检举,协助检调查获“贿选”犯行,每案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检举奖金。

调查局说明,关于检举方式,检举人可打电话或亲自到各地调查处(站),由调查官受理检举;也可利用线上检举,寄送检举信至调查局选举查察检举专用信箱,事后会由调查官与检举人联系,研议后续事宜。

调查局强调,有关检举人具名检举可能的疑虑,调查局将严密保护检举人身份,凡制作检举笔录,均采“化名”方式,相关资料置入密封资料袋内,野由专人专责保管,不随案移送地检署或其他各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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