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董事长打砸赤峰派出所? 官方:属实(图)

【看中国2022年6月18日讯】唐山打人视频传出后,掀起举报潮,有女子6月15日手持身份证举报唐山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冯某某等人,于2011年带人到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派出所打砸,导致3名警务人员受伤,办公用品损毁。

女子举报:赤峰派出所被一伙唐山人打砸

6月15日,网络上一段视频广泛传播。内容显示,一名女子手持身份证,举报唐山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冯某某等人,于2011年带人打砸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派出所,导致该派出所办公用品损毁,3名警务人员受伤。

据大陆“封面新闻”报道,上述举报片段中,女子并未表明自己的身份,仅自称董某。她出示了一段疑似与民警的对话录音,录音中,对方告知会将冯某某的情况移交唐山市公安局。

宁城县公安局接警中心6月17日人员表示,打砸事件不属实,警方已针对网上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可就在同晚23点,宁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再表示,前述回复有误,该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

11月17日晚23时,宁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表示,此前县公安局接警中心工作人员回复有误。他表示,该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2011年时,大明镇派出所确实被一伙唐山人打砸过,之后赤峰市公安局指定案件异地侦办,由赤峰市敖汉旗警方办理。

该工作人员介绍,在之后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案件被转交给赤峰市扫黑办,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因为涉及跨省异地问题,案件情况也同步移交给唐山警方了。”

6月18日凌晨,封面新闻记者再次尝试联系唐山市公安局了解此案件详情,以及目前调查处理进展,但电话未能接通。


网传举报内容。(图片来源:微博)

内蒙古赤峰官方回应:事件属实 已转交扫黑办

6月17日晚,宁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打砸事件属实”,公安局回复不属实的同志对案件不了解。事发后,赤峰市公安局曾指定案件由异地警方——敖汉旗警方侦办,之后转交给赤峰市打黑办,部分案件也同步移交给了唐山警方。

据指,2011年时,大明镇派出所确实被一伙唐山人打砸过,之后赤峰市公安局指定案件异地侦办,由敖汉旗警方办理。之后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案件再被转交给赤峰市扫黑办,目前正在办理中,而由于涉及跨省异地问题,案件情况也同步移交给唐山警方。

公开信息显示,涉事的集团公司建于1999年9月9日,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员工达4200名,下辖轧钢、炼钢、炼铁、发电、养猪、养牛等15个分厂和一个篮球俱乐部,是集炼铁、炼钢、轧钢、煤气发电、畜牧养殖、燃油服务、联合运输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年经营收入40亿元。

被举报者:

该公司曾被起诉10余次,董事长被限制消费12次。

视频显示,被举报的公司系唐山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举报人为该公司董事长冯某某。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诉讼缠身。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4年至2021年,该集团公司被列为失信公司28次,公司高管被限制消费64次,股权被冻结5次;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强制执行4次,公司及高管成为被执行人7次,涉及执行金额1.396亿元,其中强制执行金额3772万元。

该集团公司官网显示,公司建于1999年9月9日,位于唐山市丰南区,有员工4200人。下辖轧钢、炼钢、炼铁、发电、养猪、养牛等15个分厂和一个篮球俱乐部,是集炼铁、炼钢、轧钢、煤气发电、畜牧养殖、燃油服务、联合运输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该公司年产生铁150万吨,炼钢150万吨,轧钢60万吨,生猪出栏1万头,鲜奶6000吨,发电6000万度,轧钢60万吨,年经营收入40亿元。

裁判文书网显示,被举报的这家钢铁集团公司,曾因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不当得利等原因,被起诉10余次。

其中,2018年11月,董事长冯某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且,在2017年至2019年,冯某某曾12次被山西和河北的不同法院限制消费。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2020年7月,清泉钢铁集团被合作方起诉至唐山市丰南区法院,因清泉钢铁不能偿还债务,申请对其破产清算。同年9月,丰南区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该申请,查明清泉钢铁债务总额8.7亿元,“依据该公司提供的2019年河北某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其公司120万吨炼钢产能、132万吨炼铁产能指标价值可达近20亿元,资产总额大于债务总额。”

封面新闻记者尝试通过电话联系该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该公司对视频中的举报内容持何种态度,但电话暂未接通。

其中,冯某某于2018年11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2017年至2019年曾12次被山西和河北的不同法院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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