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将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2年5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泽旭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会今天(30日)处里有关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的会计法修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最终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修正动议,三读修正通过,将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前总统陈水扁向媒体表示,自己“因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没有不法所得”。
立法院三读通过由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等人提出的“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案”,认为国务机要费由来可追溯至民国40、50年代,当时分为“机要费”与“特别费”2笔,60年代合并称为“国务机要费”,显见“机要费”与“特别费”性质相同。现行此法案通过后,使中华民国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之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之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本次三读条文则将“国务机要计划费用”也纳入除罪化范畴。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曾在去年排审有关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的“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但当时因国民党立委质疑这是替前总统陈水扁涉及贪污案脱罪而抵制,最后决定择期再审。
立法院会今天表决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的过程中,国民党立委抢占主席台,与民进党立委发生冲突。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认为通过国务机要费除罪化一案,是为了帮前总统陈水扁脱罪。
台湾民众党团干事长张其禄表示,国务机要费是否属于特别费,争议本来就很大,而这次修法又涉及特定个人的回溯立法、脱罪,讨论时必须要更加审慎。张其禄指出,此次修法执政党没有行政院版本,是完全放任立委提案,过程中未见法务部与主计总处的说法。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总召邱显智表示,如果要为特定政治人物解套,不管是特别费还是国务机要费,应该要用特赦的方式,承担该负的政治责任,而不是不承担政治责任,丢给立法院来做决定。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已发布声明,希望请行政院长苏贞昌对此案提请覆议。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张敦涵对立法院表示,总统府尊重立法院的决议,但期盼能够理性地进行议事。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等人召开“特别费、国务机要费都是转型正义一环”记者会,柯建铭表示,国务机要费跟特别费都是历史共业,也都是转型正义的一环,在预算书的会计科目上,完全都一样,考量法律公平性原则及宪法平等权状况下,哪有特别费除罪,国务机要费不除罪。
柯建铭指出,前总统马英九也有特别费的问题,请国民党不要逢扁必反,陈水扁再也不是政治提款机;国务机要费除罪有十足正当性,国民党不必再消费这件事情。
国务机要费案缠身诉讼10多年,前总统陈水扁日前曾召开记者会表示,公布国务机要费金流,并强调自己“因为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并没有不法所得”。陈水扁也向媒体指出,“蓬莱岛案平反等了38年,国务机要费案除罪16年”。对此,外界也掀起国务机要费是否除罪化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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