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众翻墙经常使用VPN通道。(Mike MacKenzie CC BY 2.0)
【看中国2021年11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戈御诗综合报导)中国国务院下属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14日发布通知,就制订《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网信办的征求意见稿中,不仅规定了数据处理企业,赴香港和境外上市应按规定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还明确提到了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翻墙”工具,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网友称之为“新时代收听敌台罪”—“翻墙罪”。
中共封网的黑历史
《中国数字时代》报导,早期中共官方对于网民的翻墙行为,只是从技术上进行了屏蔽和阻拦,并没有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惩戒。但自2014年开始,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大量翻墙技术的开发者“被消失”,从2017年开始“翻墙罪”出现的法庭的判决书中。
进入2019年,中共开始对翻墙的网民进行惩处,翻墙后即便不发布信息言论,也属于“违法”行为。2019年1月,广东韶关南雄市出现了首例当地公安对翻墙网民的“行政处罚”,理由为“擅自建立、使用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谓“处罚依据”仅是“翻墙上网”。同年,一名重庆网友也被以同样理由传唤。2019年被报道出来的翻墙遭遇行政处罚的案例就有6起。
2020年网友已注意到“翻墙违法”不再是零星个例,中国已经开始动用国家力量进行“线上识别/封锁“、”线下警告/约谈”。2020年10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被网友发现了大量“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导指出,自2019年7月份开始,有超过80份“翻墙处罚决定书”被浙江公安发布在政务网站上,当事人因各种翻墙理由遭到了相关部门的处罚(包含训诫、罚款、停止联网等)。
以上这些对翻墙网民的处罚依据来自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6条写道,“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以及第14条,“违反本规定第6条、第8条和第10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国数字时代》表示,目前中共还没有完全切断网民的有效翻墙途径,小粉红也还能翻墙出征,国内视频博主也按时出海,翻墙群体的人数规模、活跃度也未见得少了多少。
新条例对个人翻墙行为没有明确提及
《德国之声》报道,14日征求意见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41条、66条都针对“数据跨境”问题,出台了对“翻墙罪”的处罚。
第41条:“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予以阻断传播。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用于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的程序、工具、线路等,不得为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传播推广、支付结算、应用下载等服务。境内用户访问境内网络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66条:“个人和组织违反第41条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网友指出新条例只是打击翻墙渠道的提供者,对个人翻墙行为没有明确的论述,因为新条例总则的第2二条提到“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中共封网是自欺欺人
海外时评人士指出,共产党最开始没把网络当回事,因为中共当时还不明白网络将来会威胁到它们的统治。后来北京当局发现要出问题了,就开始封网。一开始是列出了黑名单制度,按照名单来封;后来出现了长城防火墙。现在推出了白名单,让你看什么才能看什么。
这位评论家解释说,网络在让人们获取信息方面平等,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世界上最大的不平等,其实不是金钱,也不是政治权力。最大的不平就是信息获取能力的不平等。如果不能够获取信息,就无法在生活中做出合理的判断。一旦不能获得信息,别人说什么你就得听什么。共产党一边说自己英明神武,一边不让民众看到另外的观点,这不是自信,而是自欺欺人。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