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压力大?香港法官辞职举家移英(图)


《星岛日报》收到消息,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全家移民英国,这或成为国安法后,首名移居海外的香港法官。(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看中国2021年10月8日讯】国安法后,港人纷纷出走,从艺人、电台主播、网红,到普通百姓,政治高压下,移民潮成为日常。今日(8日),港媒《星岛日报》收到消息称,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亦放弃高薪厚职,偕同妻子及一对儿子移民英国,或成为国安法后,首名移居海外的香港法官。

国安法压力大?沈小民全家移民英国

《星岛日报》报导指,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提早在60岁时退休,下月初生效。消息指,沈官将和妻子及一对儿子移民英国。

沈小民1961年出生于香港,1987年在英国基理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士(法律及经济)学位,1989年在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完成大律师公会期终试。并分别于1989和1990年在英国和香港两地取得大律师资格。1990年,他开始私人执业,1997年获委任为香港裁判法院裁判官,2012年年9月晋升为区域法院法官。

根据“司法人员薪级表”,身为区域法院法官的沈小民,每月薪金为230,950港元。另据《司法人员条例》规定,区域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为65岁,但可以选择提早退休。这表示,沈小民选择放弃每月23万港币的高薪,以及法官及司法人员享有的各项福利和津贴,包括房屋福利、医疗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贴、司法人员服饰津贴,以及就休假外游所提供的交通服务等。

过去两年期间,沈小民处理过数宗涉及反送中的案件。报导指,去年10月及今年2月下旬,在处理8.31及10.1两案时,他裁定合共14名被控暴动罪的示威人士全部无罪,当庭释放。被亲政府媒体批评“放生14暴徒”。

去年9月底,沈小民裁定控方针对8.31案第五被告社工陈虹秀的表面证据不成立,下令陈虹秀毋须对控罪答辩,当庭释放。同年11月再裁定余下7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沈小民在判词中指出,“被告逃跑不一定因为畏罪,也不应将穿着黑衣的人随意视为参与暴动,选择服饰的颜色是个人喜好”。他亦接纳辩方的部分看法,即不排除被告等人是希望到场“见证这难得的历史时刻。”至于针对各被告当时身穿黑衣,沈官称“选择服饰颜色纯属个人喜好”,而带备“猪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用作“保护自己”也是“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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