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保山中级法院院长吴邦胜近日被开除党籍公职。(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1年9月24日讯】中共反腐动态不断,曾主动投案的云南保山中院院长吴邦胜,近日被开除党籍公职。据9月24日陆媒消息,吴邦胜不仅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还曾为涉毒涉黑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其案情引起中共中央政法委重视,一周前被官方点名通报。
利用司法权力大肆受贿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云南省纪委监委24日发布对其立案调查的结果,吴邦胜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操办婚庆、借机敛财,投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与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私相授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刑事审判中,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大额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
通报指出,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吴邦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为黑社会罪犯减轻罪责 被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
公开资料显示,吴邦胜,1968年1月出生于重庆市,曾任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年11月,吴邦胜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值得一提的是,一周前的9月18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吴邦胜第一个被点名。
2019年10月,时任保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吴邦胜接受当事人请托,在勐腊县法院办理一偷越国(边)境案件中,向案件承办人说情、打招呼。
另外,在任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吴邦胜接受案件当事人亲友请托,在一起涉黑案件审判中,授意案件承办人不予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在审委会讨论时发表引导性意见,最终导致二审法院否定该案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使得涉案人员获得轻判。
吴邦胜简历
吴邦胜,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大学文化,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1999年2月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5年7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工作;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法院院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勐海县法院院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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