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 法官裁定三条控罪表证成立(图)


唐英杰的电自行车上因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而被控违反国安法。图为反送中期间市民挥舞的“光时”旗帜。(图片来源: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7月9日讯】香港首宗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的案件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进入第10天审理。法庭裁定被告唐英杰涉嫌“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等三条控罪表证成立。去年7月1日,唐英杰的电自行车上因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简称“光时”)的旗帜而被控,代表唐英杰的律师传召专家证人作供,指“光时”口号意指恢复旧有秩序,并非意指推翻政权。

唐英杰于去年7月1日被捕,被拘押已经超过一年时间,今日早上他由囚车押送到高等法院应讯。

经过过去9日的审讯,高院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陈嘉信,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唐英杰涉嫌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作为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3项罪名表证成立。

代表唐英杰的律师传召专家证人——香港大学政治及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作供,她不认同控方专家刘智鹏对“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解读。李咏怡指“光复”一词,字典翻译为“recover、regain”,并引用《元史.陈祖仁传》中,陈祖仁上书予元顺帝“以光复祖宗之业”,祖宗意指历代元朝皇帝,而元顺帝已经在位,属于同一朝代 ,所以“光复”一词不一定指要恢复失去的政权。

李咏怡又称,“光复”一词应翻译为“liberate”,而“liberate”意指“释放”、“解放”、“使获自由”,与推翻政权没有关系。她指在早年出现的“光复上水”等多个反水货客行动,都并没有推翻政权的含意,示威者只是争取恢复公共空间的秩序。

置于香港与大陆是否两个不同族群,李咏怡则表示族群概念并非固定,可由政府用法律定义,也可以是人民建构的主观身份来定义,她强调即使有人仇视国家内的其他族群,亦不等同于有意推翻政权。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