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农民的负担有多重?(图)
文革期间,农民被强制学毛着。(网络图片)
我是在左倾路线横行的时候当过农民的人。可以说,不管老左怎么说得天花乱坠,他们都没有资格代表农民。许多倾左的年轻人,不了解当时农民的负担,也不知道当时农民的苦楚。他们可能只知道现在的农民负担沉重,却不知道,过去文革期间农民的负担比现在更重。
一、当时农民的收入
我在农村当农民的时候,收入最好的一年是每10分工0.58元(大概是1971年)。它是以砍完一山培育了22年的杉树和一山竹子为代价的。除此之外的年成就差得太远了。我们邻近的一个公社,有一个生产队每10分的工分值只能分8分钱。
没有经历过老左治下农民生活的人,对这样的分配可能还不一定懂。它的含义是,一个成年男劳动力从早晨6点劳动到下午6点(有时晚上还要开晚工),计工10分,这10分,年终分配可以得8分钱。成年女劳动力,每人每天只能计6分工。如果工分值是每10分工分8分钱的话,则六八只能得4分8厘钱。我第一次出集体工只评了2分的标准分(因为年龄小、个子小、劳动力不行)。按这个准,我每劳动一天,只能得1分6厘钱。当时的米价是1角6分钱买1斤。这就说,一个成年的男劳动力,劳动两天才够买一斤米。至于穿衣、看病、红白喜事,就只好由读者去想像了。
当时“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民除了从集体劳动中分得劳动果实之外,其它收入微乎其微。1972年,我奶奶在房子前边的空地上种了一蔸苦瓜,都被勒令拔掉了,还罚了5角钱款。我家是贫农,所以没有因此挨斗。要是其它成分的家庭,这一蔸苦瓜可就要招来不少斗争了。家庭养鸡、养猪当然是政府提倡的。但是,它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而是所谓“支援国家建设”。其它副业生产,在个人是禁止的;在集体,也被“以粮为纲”冲得几乎为零。
当时农民的收入大致就是这个样子。
二、农民的日常生活支出
农民辛辛苦苦劳动一年,只能按这样的工分值标准来进行“多劳多得”的核算和分配。可是,这还只是毛收入。生产队分红薯、分粮食、分苎麻、分黄豆;端午节、新年、中秋节开点预支都得要在年终结算里扣除。穷生产队平时没有这些预支项目,所以扣得就少。至于日子怎么过,你自己去想像好了。我们队收入好的那年,端午节、新年、中秋节都开过一点预支(现钱)。我家里最多还被预开过3元8角钱。扣除这些以后,到年终,许多人家超生产队的支。即全家劳动了一年,不但没有一分钱过年,还欠了生产队的钱。公社干部来了,还要给一个“劳动不积极、出工不出力”的批评。文化大革命还把这种结局归罪为:“没有忠实地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三、关于农民的负担
文化大革命中没有“农民负担”一说。也没有人敢如此胆大提出“农民负担”问题。是改革开放才有了“农民负担”这个词。不过,没有这个词,不等于当时的农民没有负担。
当时的农民究竟承担了那些负担呢?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不知道。其实,大略算起来,“老左”强加给农民的负担远比现在要重得多。可以大致分析如下:
1、上交征购粮
“征购粮”其实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征粮”(相当于现在的农业税)。它是按照土改时的“四固定”核算下来的。另一部分是“购粮”(国家订购粮)。它是“统购统销”政策的产物。理论上讲,“购粮”是国家先付一些定金给农民,秋收以后农民把国家定购的这一部分粮食上交给国家。不管你丰产还是歉收,都要交。而实际执行中,国家没有付给过农民任何钱,粮食照样要交。美其名曰,“支援国家建设,农民最有自觉性。”
2、上交物质(包括牲猪和经济作物产品)
这一部分不属于无偿上交,是强行廉价要生产队卖给公社供销社的。每个生产队要按规定完成国家任务。不完成国家任务的生产队,不准分配这些国家统购物质。比如,没有完成上交牲猪任务的生产队,过年过节不准杀猪。这就是当年我们的农民,作田的没有饭吃,养猪的没有猪肉吃,种麻的没有衣裳穿的原因所在。由于自由市场被取消了,国家是按“一口价”强行摊派、强行收购的。与供销社结帐是干部的事,农民根本不知道。干部从中贪污、截留是经常的。因此,农民从这样的上交中得不了几个钱。
3、上交“三超粮”和“战备粮”
老左治下的干部好大喜功、汇假报成风。本来减产,他硬要说成增产。为了表明自己的政绩(当时没有“政绩”这个词,而是叫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丰硕成果”之类),就强迫农民上交“三超粮”(究竟哪“三超”,我至今不明白)。“战备粮”是中苏关系恶化后出现的新名堂。有一年,我们生产队的队干部和社员反对公社收“三超粮”。马上就招来公社干部下队来“反瞒产私分”,说是干部隐瞒了产量给社员私分。他们整起人来,比现在的干部要残酷的多,而且上级支持他们,不但不批评,而且还要表扬他们“斗争坚决”,“阶级立场坚定”。经过这样的搜刮以后,新谷8月才上场,到新年,我们生产队就有半数社员家里没有过年米饭了。1969年起,我家里也加入了这个缺粮户队伍。这一年,13岁不到的我跟着大人走120里路去买红薯(3元7角钱买100斤)度饥荒。1976年,是我家里最困难的一年。当时,我家有9口人,从小年24到正月15,队上杀猪共计分给我家里9斤带皮带骨的猪肉,另外国家按人口发给农民每人4两白糖。干部私分了一部分,融化掉一部分,实际到户只有3两7钱。就是这9斤肉、每人3两7钱白糖,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过完了1976年的新年(从小年24到正月15)。
4、向农户摊派上交物质
每到过节、过年,国家就会有人下农村催交鸡、鸭、蛋品之类,也没有一分钱给农民。名义上是“工农相互支援”,实际上则是强行征缴。干部解释说,工人老大哥为我们生产了工业品,农民应该保证城市里的工人老大哥过好节、过好年。
有一年(大概是1974年),我们隔壁队一户贫农,又是民办教师,他们村子发过鸡瘟,什么也没有。正好他老婆生了孩子,他家亲戚刚刚送给他一只鸡看月婆。鸡正在生蛋,于是,这个身为民办教师的贫农不舍得把鸡交给国家,想留给老婆吃。谁知没有藏好,鸡一叫就被妇女主任发现了。于是,这位民办教师与收鸡的干部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气愤之下,这个民办教师把鸡举起来狠狠地摔死在地上,嚷道:“老子就是不交!”然后又骂到:“你们比过去的国民党还厉害!”
事情过后,对这个贫农出身的民办教师被生产队开了一次斗争会,经大队部讨论,公社批准,开除了他的民办教师资格。
这是个典型事例,一般情况下,农民从来没有反抗过。最倒霉的地富分子,他们养鸡养多了是“梦想走资本主义道路”,养少了有交不起国家任务。真的左右都不是。
5、平调风
没有经过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农村生活的人,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做“平调”?所谓平调,就是农村的上级领导机关(县、公社、大队)无偿向下级生产部门抽调物质和劳动力去盖公社礼堂、修路、兴办社队企业(为公社赚钱)之类。
1974年,我们县的一个革委会的干部(大概是革委会副主任)死了,就向每一个大队抽调了7个地、富、反、坏、右分子的壮劳动力去为他家里送葬、埋死人。
1974年,我被公社抽调去采矿8个月,赚的钱主要交给公社和大队,生产队所得甚少,我则按照公社划拨下来的工钱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红。
6、扣罚工分
前面已经说了,文革期间的农民主要依据工分来分配集体劳动成果。可是,工分也是可以扣掉的。只要干部不高兴,你的劳动工分就可能被扣掉。我爷爷74岁时按照工分定额承包了一块油茶山的铲山任务,清除荆棘和乱七八糟的野生植物,并松土。我爷爷心眼实,把茶树脚上的小枝全部理掉了。按照生物的生长特点,理掉一些多余的枝丫可以避免郁闭,产量会更高些。可是,大部分农民不懂。生产队会计与我家又有些疙瘩,于是,本来应该得300个工分的劳动被扣掉了120分。就是说,与现在对农民的滥罚款相对应,过去存在着滥罚工分的情况。
7、养知识青年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农民并不欢迎。一是知识青年到农村经常偷东西。他们没有时间和经验养鸡、种菜,只好偷贫下中农的吃。二是农村要负责安排他们的住房和劳动。农村土地是相对固定的,多来一个知识青年就得多分一份,农民不高兴。1970年~1978年,我们队100口人,负担了6个知识青年。
以上列举的农民负担,各个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按可比的相对数算来,文化大革命中的农民负担大约是现在农民负担的2.5倍。只不过,当时是集体化的农业体制,大部分上交都不是直接从农民手上拿的,而是生产队集体上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