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追缴资金 代言P2P的明星们噩梦来了(组图)
代言P2P的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将被追缴(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1年6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中国银保监会6月1日表示,已立案的999家P2P网贷机构正在审理,并且要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另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施行,意味着陷入金融骗局的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
演艺明星等知名人物将被追缴代言费
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金融监管进度:
一是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已接管的“明天系”6家保险信托机构运行平稳;
二是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前4个月,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净减少5499亿元(人民币,下同);
三是加强信用风险防控。一季度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4632亿元,超过去年同期。一季度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89%;
四是配合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五是推进P2P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P2P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对已立案的999家网贷机构,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这意味着明星代言的P2P网贷机构被官方定性,即明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以来,就有范冰冰、黄晓明、汪峰、那英、张铁林、张涵予、王宝强、汪涵、刘国梁、杜海涛、唐国强、李湘、唐嫣、胡歌等艺人为P2P网贷机构代言或做过宣传。
6月3日,官媒《中国基金报》报道举例称,2016年,知名艺人张铁林为之宣传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爆发危机,有大量网友在微博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连带清偿责任”,然而张铁林始终未对此发表看法。
随后,e租宝、东虹桥金融、理想宝、团贷网先后爆发兑付危机,让李湘、黄晓明、唐国强、范冰冰等明星陷入代言泥淖。2016年,e租宝被认定为涉嫌诈骗,金额高达700亿元。为大众所关注的还有知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爱钱进”被声讨等事件。
湖南卫视知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爱钱进”。(图片来源:网络)
报道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每当曝出这类事件时,大众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诉求,就是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但大多时候都不了了之。
陷入金融骗局的投资者血本无归
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它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根据条例,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通过广告和互联网传播非法集资信息,是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的重要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条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去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官员表示,原来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完全归零。
早先北京当局呼吁发展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随后各类金融创新业务出现,P2P网贷机构不断爆雷的背后是监管的缺失,造成百万计的金融难民。过度的金融创新及金融监管的缺失,是酿成危机的重要原因。纵观中国现代金融历史,总是沿着“危机—管制—金融抑制—放松管制—过度创新—新的危机”的路径发展。
天钧政经智库研究员任重道在《尘埃终落定 中国百万金融难民未得一丝生路(视频)》分析指出,天钧政经智库早在2019年就根据相关的法律及早期的国务院令断定,参与P2P投资的受害者将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