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死刑经历(下)(图)


文革中的杀人场面。(网络图片)

接上文:四十年前的死刑经历(上)

按:作者周七月,出生于延安,父亲是文艺高干周巍峙。继上篇入狱后,本篇回忆死刑牢房的见闻和出狱平反的经过。解释周恩来和案情有无关系,涉及一位同案犯的描述。秦城监狱位于北京昌平区小汤山镇北9公里,专属关押重要案犯。包括四人帮、陈希同、魏京生、刘晓庆等,这是监狱正门。

就这样,我被批斗了整整六十场。带镣的脚腕每天都淌着血,两个手背都被手铐的关节磨出了溃疡,至今还留着疤痕。

群众讨论和批斗完毕,我从三十五筒被转移到死刑筒。不像是苏联人建的K字楼,除了功能,毫无美感。我原来从外面看过这个有一点建筑装饰的清末民初的建筑,感觉它是一个古朴的两层楼。这次进去一看,才知道这个死刑筒仅仅是一层。一边十间单人牢房,中间有一道隔墙。牢房门有三层,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上镶着一层粗钢丝网,厚厚的实木门向里开。三层门下有一个带小门的洞,是送水送饭用的。

室内的暖气被吊在高高的墙上。暖气上面是一个小窗,更高。从窗户可以看见外面斜着一支杨树杈,树杈上孕育着鼓鼓的叶苞。

K字楼死刑筒的严格监管

怪不得呢,里面的一层在外面看就是二层楼。因为窗户高呀。

警卫有两种。一种是在天花板上面巡逻的,他们通过扣在天花板上的灯网观察我们。另一种是在走廊巡逻的,他们上班就换布鞋,悄悄地通过镶在门上的单面小镜子监督我们。

这种监督严格到什么程度?!

任何脚镣的响声,都会招来看守。如果我表现得有些异样,比如痛苦。一会儿就会有医生来给我看病,不用报告。我看不到外面,但能觉得就像纽伦堡的战犯法庭监狱,每个牢房外面都站着一个戴着白色大铁帽子的美国宪兵。

房间的水泥坐式马桶在墙角,那里有一个里大外小,像射击孔一样的方形观察窗。无论什么时候去方便,只要站着,就没有人理你。但你只要坐下,身边大门的底窗就会打开,有人送上手纸。方便完起身,水会自动冲下。如果有剩手纸,一定会有手伸进来向你取走。不用语言,不用命令和吩咐。

我是习惯性便秘,在那完全不允许活动的牢房里,便秘就更厉害了。无论我一天去坐多少次马桶,程式都是如此。而且对方绝对耐心地伺候着,不呵斥,不抱怨,不阻止。

我看过一些旧书,知道死刑犯一定得被处死。如果被判死刑的人在等待执行期间突然死亡,狱卒是有绝对责任的。

进来的第一天,还没容我定下神来,就听见一个声音跟看守说:上一次批斗我参加了,但没有枪毙我,说有重大问题要问我……但到现在也没有人理我……现在又来了一批……什么时候找我呀……

遇罗克和不怕跟看守捣乱的人

有一天晚上,有一个人娓娓地说他要献药方,可以包治百病,普济众生……

更多的是一个人专门和看守捣乱,一会儿要求放风,一会儿要报纸看……从他的说法我觉得这是一个滚头筋一样的人,什么都不怕。可以听得见有时看守摘了他的下巴,有时给他倒了背铐,让他吃饭如狗啃,几天无法擦大便,甚至摘过他肩膀的臼,但他还闹下去。

生命的欲望可以用各种办法表现,但没有一个人求饶。

后来才知道,那第一个声音就是遇罗克。总和看守捣乱的据说就是马捷生。这是这几个月中唯一用正面冲突表现自己不服意志的人。

除了这些个别的声音,平时牢房里安静得像大海一样,真是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到那时,我的法律状态仍然是“群众送进来的”,入狱已经一年半了,没有拘留手续,没有逮捕手续,没有判决书,但已经在等待死刑。这离不久前被告之将被释放,才三个多月的时间。

怎么等待呢?我知道,哭也没用,笑也没用;求也没用,不求也没用;愁也没用,苦也没用……总之,一切都没用了。因此我也不想这些事了。监号中正好有三本《毛选》,一至三卷,于是每天看一卷,最后真是“倒背如流”了;剩下的时间就背古诗古文,一首一首地回忆,一篇一篇地拼凑;还背过课本,从“一:开学,开学了”开始,逐篇地想下去。

死刑监号绝对不许出任何声响,但我可以在心中唱!先从小唱到大,再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想,我会唱哪些歌?

我最后的判决书里有唱外国“反动”歌曲一项罪名,居然。这可能是中国空前绝后的判决呢,可以证明我是多么喜欢音乐了!

还有,就是反思,反思自己做过的缺德事。我那时就暗下决心:如果能活,绝不再做自己事后会脸红的事。

窗外是几月几号?我几乎不关心了。一天,从第一间监号开始,铁门哗啦哗啦地响起来。在安静的死刑筒中这可是很少有的事。我是第四间,一会儿就轮到了我。小小的监号中忽然进来五六个陌生人,每个人都拿着一个夹子,询问我的姓名、年龄到案情……这些每次审讯开始都要问的问题。我机械地一一作答,心里想,原来这就叫验明正身呀。

第二天天不亮,我们就被轰了起来。这天没有发洗脸和刷牙的水。被子还没有来得及叠,门底下已经送进来了两个冷窝头和一小块萝卜咸菜。都说临刑前给一顿好吃的,原来也是小说。这顿饭比平时的热窝头和热菜汤还要差。

我来不及考虑这些了,因为身上还有一件比较新的毛衣,我舍不得一会儿它被子弹穿一个眼。我悄悄地褪下了手铐,脱下毛衣,叠好,放在枕头上。又带上手铐,坐在炕箱上,等着他们来提我了。

其实我早发现我的手铐有点大,找到一个角度就可以褪下来。我每天晚上都会在被子里褪下来,舒服一会儿。但睡着前我会带上,以防万一手露出被子被看守发现。

行刑队提人,我被提审,验明正身

天刚亮,外面传来了车队的轰鸣。我想起了去年九月看到的行刑车队,想起了那些年轻的战士们,崭新的军装,白手套和斜挎的冲锋枪……“他们是改造好的”。

一个门被打开,听得见脚镣的声音从匀速变成越来越快,越来越远……一会儿,哗啦一声,我知道那人是在小夹道中被放倒了。这边第二个门被打开……

一切都是规律的,从容不迫的,就像我在看着那个空空的死刑小夹道。

意外发生了。第三个人出去后,他们并没有开我的门,而开了第五扇门……

我站在那里,听着,直到整个死刑筒又回归死一样的寂静。

一会儿,一个军人看守乐呵呵地走了进来,问:“你刚才在闹什么事?”“我没有闹呀!”“你还不老实,我都看见了。”“我真没闹。”“出来吧,给你换个铐儿。”

我还能说什么?

毫无心理准备的是,他没有斥责我,也没有揍我,始终乐呵呵的。换完铐子,这事也就过去了。

下午居然提审我。我趟着镣,呼吸著有些湿润的空气,走到死刑筒的院子里。太阳真耀眼呀。小院中堆放着刚刚清理出来的行李,一卷一卷的,上面用纸条写着人名,真像一堆棺材码放在一起。

提审的内容非常简单,就是问我怎么想。我说我很理解,要和苏修(那时兴称苏联为苏修)打仗了,为唤起人民的斗志,杀人祭旗是必要的,这种做法古来有之。我年龄太小,没有来得及为国家做过任何贡献,这次如果能起到激励人民斗志的作用,冤枉死也值了。

我的态度他们很熟悉,我一直认为自己无罪。在被批斗期间,每天晚上回到监号,脚腕的伤口都要上紫药水。上完药,棉花棒是要收回的。有一天看守忘了收回,我就用紫药水棉花棒在一块布上写了没有罪和想念亲人的“遗书”,塞到了被子中。后来抄号(狱中不定期的搜查)时这封“遗书”被翻了出来,存到了我的审讯档案中。

审讯员没有为难我,只是让我好好想想,还有什么没有交代的罪行,党的政策大门还是敞开着的,让我争取宽大处理。

为那封遗书,几个看守们的领导专门审讯过我,追问是谁给的棉花棒。我坚持说忘了。我怎么能忘呢?我给他起的外号叫吴胖子,是个少数被留用的老公安。我们挨斗的那些天,无论多晚回来,他都会烤窝头片给我们吃。他有情,我不能无义啊!

一批新的死刑犯马上进来了。死刑筒的生活又那样单调而安静地开始了。我想起了遇罗克当初的话,也许我是下一批?

四月十七号,我又经历了一次验明正身。四月十八号,我又经历了一次凌晨的死刑的等待。但我又被空过去了。

那枝斜挂在窗外的杨树杈吐芽了,长穗了,有了嫩绿的叶子。

棉衣已经穿不住的时候,我被调到了K字楼的大号中。一百多天的死刑筒经历终于结束了。但我不敢相信这就是最终结果,因为这是人数文化大革命,任何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

谢富治到处督促增加死刑人数

关于这次死刑,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补充。

从时间上看,六九年十月的这次北京犯人大转移,与林彪的一号通令有直接关系。在有关文革的研究中,似乎一号通令只是涉及到了高干的转移,鲜有注意北京犯人大转移的。

七零年春的“一打三反”运动是一次大规模的屠杀。据说当时公安部长谢富治乘直升机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视察,督促加大死刑的力度,增加死刑的人数。这一段历史值得研究。

三月五号北京死刑人数据说是四十二个。二月十一日公布的讨论死刑名单上涉及四十七个案件六十余人。在这个名单上我认识的人有:

1、田树云、孙秀珍:以他们的职务和社会地位,不可能接触到“大量重要情报”,也不可能有胆量和必要索要手枪、照相机和特务活动经费。据田树云说,他们投递到某些社会主义国家驻华使馆汽车里的仅仅是社会上公开卖的红卫兵报和首长讲话之类。司机都是中国人。可见他们之幼稚。这是一个典型的“逼供信”的案件。

我出狱后恰巧与田树云的夫人一个单位。我本想与她聊聊田树云,但每次她都很冷淡地回避了。对田树云和孙秀珍来说,同年同月同日死,也许是最好的归宿了吧?

2、傅晓平:我们曾同监号的时间不短。我向他学针灸、日文。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人,很谨慎。他的案情我完全不了解。

他有一个同案犯,小孩子,叫王亨利,与我们在学习班一块“学习”。他的名字没有进入这个名单。幸哉!

3、段鼎:他肯定没有死,现在澳大利亚。我和段铎曾同监号。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文革结束后一直在旅游部门工作。

4、薛新平:也活了下来。我曾经联系上他,但他似乎不太愿意接触这段历史和狱友。恐怕和他曾经在国际关系学院学习有关。

同一时间,但不知道哪批被枪毙的认识人还有王涛和索家林。他们六七个人是习武孩子,看了电影《独立大队》后按电影中的台词说过要“天地人三不管”的话,文革中被说成了反共救国军(这也是当时舞台上的词),还有司令、参谋长之类的官。就这样,他们俩被枪毙了。活下来的人中有的在我的工厂里工作过。有一个人神经病了。估计是他将一群孩子的游戏说成的反共救国军,官称也是他说的。小时候的同伴屈死了,他良心的压力总会有的。

我回大号后,恰巧与刚抓进来的遇罗克手下的一个陈姓“干将”同号。他说讨论遇罗克死刑时,要求他们必须参加,交代问题。二月那次遇罗克没有执行,又召集他们说遇罗克有重要交待,所以没有死,让他们抓紧机会坦白。随后他就被抓了进来。我问他是否与遇罗克交待有关。他说他也不知道,他也不信。

我觉得有人死,有人不死,有人不死之后又死,与当时当权者的谋略有关。而内幕是什么?远没有真相大白呢。

周恩来并没有出手救我

为什么我没有被枪毙?许多人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周恩来出手相救。以我们家和周恩来的关系,这是自然而然的逻辑。

但我父母事后说,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找到周恩来。文革后,邓颖超见过我父母多次,也没有讲过有此事。有人这些年来一直在文章中说是周恩来出面干涉的,所以他和我得救了。这是一厢情愿,想借此抬高自己的说法。

最近还有文章说:“后来‘老七’的叔公王鹤寿(曾当选为中央委员、中纪委常务书记、第二书记。参加领导审查林彪、江青两个集团案件,及平反刘少奇、瞿秋白、潘汉年等重大冤假错案的工作。十三大上当选为中顾委委员。)说,其实我们的枪毙决议已经通过了两次,幸亏周恩来说要留下活口,才没有枪毙。所以,我总怀疑我做那些噩梦时,中央正在开会决议。”

我不知道他说的“老七”是不是我,但王鹤寿是我的三姥爷。我不知道我三姥爷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个作者,在什么场合和作者说的这番话。我三姥爷六七年即由于鞍山事件早于我成为死不改悔黑帮走资派分子,当时街上有毛泽东亲批的“很好,照办”大布告为证。我还给他往监禁处送过东西。他平反也比我晚。他从辽宁朝阳地区监禁地被放回北京时,是我去车站接的。他不可能参加七○年的中央会议,也不可能说得出这样的“内幕”。

我多么希望这位作者写的是真的,因为我也想攀这个高。能两次被中央讨论,又两次被周恩来亲自救下,多荣耀!可惜在文革中我们都太渺小了。

我之所以长期不相信“贵人相救”说,是因为通过我的观察,逃过那次“死刑运动”的绝不是我和我的同案两个人。除非周恩来都认识他们。这次王锐先生发现的文件也表明订名单时,事先对枪毙谁不枪毙谁就已经有所区别了。

我确实曾经寄希望于周总理。因为那时熟悉我们家的中央领导人,只有他在位了。

我出死刑筒后不久被送回河北省饶阳县看守所。但我申诉的愿望一直没有停息过。七三年,经过周密的考量,我写信给家里和给周总理,力陈自己被冤枉的过程和根据。当地“犯人”换季的衣服是允许家属取回拆洗的。这厚厚的信被缝在一个当地“犯人”的棉袄中被其家属取走。我松了一口气,静等事态变化。

关押六年后,判刑十三年

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我被叫出监号。刚出院门,就被绊倒,带上铐子,暴揍!我以为又是死刑前的准备。但没有想到随后被叫进审讯室。审讯室里有三个北京来的人,先让我签逮捕证。我拒绝了,原因是没有任何手续,我已经被关押了六年,这个证签不签没有意义。他们让我回座位,马上又命令我起立,宣布判刑十三年。

事情比传奇还传奇。我讬的“犯人”是一个小学教员,当地的知识份子。他老婆大字不识一个,因此没有共同语言。他喜欢上另外一个女教师,从眉来眼去发展到暗递情书。她老婆有心眼,暗中偷藏了他们的情书并交给的生产队(当时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人证物证皆在,他作为坏分子被关进了看守所。这次他老婆拆洗衣服,又发现信。她理所当然地判断这是他流氓丈夫写给情人的!于是这些信从生产队逐级上交,一直到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为打击我的气焰,决定从重判刑。

我连累了我的同案,深感歉意。因为如果我老老实实地耐心等下去,未必会是这个下场。

出狱后,我找到那个帮助我传信的“犯人”。十几年来他一直在我的公司做看门的工作,一直到现在。

判刑后,我在衡水劳改队服刑。一九七五年十月一日,狱中只有我们中队没有按惯例发报纸。三日,我正躺在炕上休息,一个“大”犯人撞了一下我的脚,扔给我一份十月一号的报纸。我看见我父亲出席国庆招待会的消息。又过了几天,能接触到狱领导的几个大犯人都传言:北京来人了解我情况,要带我回去释放。

几天后这个传言便没有下文了。

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总理逝世。那天正好是我在衡水劳改队被单独关押,准备转监。听到哀乐声,我觉得我完了,国家也完了。

以下两年是国内政治斗争最剧烈的两年。我知道“四人帮”垮台的消息时,端着饭碗,打颤的牙磕着碗沿,怎么也吃不进东西。我母亲作为十一大党代会代表在主席台中间就座的大幅照片给我带来平反的希望。不久,北京来了三个人找我谈话,要求我认罪。开出的条件是:只要认罪就减余刑释放,马上跟他们回北京。我考虑了一下,拒绝了。事后我才知道是当时的文化部要北京市公安局放人。跟我谈话后,北京市公安局发函给文化部称:周七月自一九六八年改造至今,已近十年,该犯拒不认罪,改造收效甚微。不认罪成为不放我的理由。

和同案犯先后释放,八八年宣判无罪

又过了一年,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八日,我被释放了。据保存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记录,那时还没有任何职衔的邓小平向北京市委书记吴德直接要人。他明白地说,如果你们认为他有罪,先放出来再审。为此,北京市有些干部在学习邓小平的“四个坚持”时还专门提到“邓小平说四个坚持,为什么还要求释放反革命份子周七月!”并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刊登。

从中不难看到邓小平当时的地位并不巩固,吴德他们对邓小平是不服的。我是否能最终得到平反,也不是没有变数。

释放之后就是密集地过堂,我几乎天天去正义路的中级法院。我发现法庭很不客气,继续拿当时还在狱中的同案的口供打压我,逼我认罪。我不得已,只得写信给陈云,说我和我的同案是同一个案子,同一天,同一个判决书判的刑,为什么这次只放我,不放他?请求立即释放他。当时我父亲的一个老战友是陈云的大秘书,文化部的常务副部长也是陈云系统的人,信顺利地转了上去,顺利地批了下来。十二月三十日,同案被释放了。我也松了一口气。

我马上约见他,商量法庭的事。我抱怨他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会看不到形势,一味招供呢?他说他确实没有认清形势,并给我道了歉。他那时还记得,在学习班时我也曾经抱怨他不该招供那么许多,那时他就道过歉。他说他还是软弱,所以又犯了同样的错误。他说他这次出来之前,公安找他谈话,要他以后继续合作,他答应了。我说你千万不能这样呀。他长叹一口气,说:没有办法了。

我们两个人最后的裁定书是七八年五月下来的,无罪!十年的青春就这样被消逝了。

我曾经根据当时普遍的平反原则,要求销毁所有的材料。法院解释说,当初肯定是冤案,现在又给你平反了。其中的原因很复杂,现在也不是没有争议。保留这些材料是对你最负责的做法,有了正反两方面的材料,将来谁再想翻你这个案也是翻不了的。

我接受了这个解释。

结尾:十年冤狱、两段爱情

要谈爱情嘛,我也经历过。

劳改期间,一个新分配来的公安女干部对我特别好。她常常找我请教一些业务上的问题。我一出狱,她就追到北京,坚决要嫁给我。她坚称我在狱中就像一个好人,正直,可靠,业务好,是条汉子。

那时我前途未卜,天天过堂,哪敢想这些事!我婉绝了。

在中级法院过堂期间,有一个女孩子突然在路上堵住我。她说她看过我所有的档案和审讯记录,相信我是无罪的。没见我之前,只看那些记录,就爱上了我。我来法院,她一直在旁边观察我,更相信她自己的判断没错。

我根本没有发现有人在观察我,我正在法院受审,更不敢接受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爱情,赶忙拒绝了。但她穷追猛打,直到几年后才放弃。我很感激她们同情和温暖,至今保持着对她们的尊敬和友谊。十年的亲身经历告诉我,虽然大环境险恶,但还是好人多!生活是多么美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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