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灭绝人性的下岗政策坑害了多少人?(图)
中国青年报记者郭军2008年的上访材料
1997年开始,中国出现大规模下岗潮。(网络图片)
2008年我决定去团中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信访办上访,写了一份上访材料,2017年8月来美国还带来了,近几天整体物品,看到了这份材料,觉得这个东西输入电脑,放到网上,大家看看有点价值。全文如下:
《中国青年报至今仍欠我6年工资》
中纪委负责同志、国办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办负责同志(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尔肯江同志):
我叫郭军(笔名郭君),是中国青年报记者,男,现年50岁。1985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夜大毕业,本科学历。1985年3月进入中国青年报,中级职称。现在向您反映中国青年报欠我6年工资,还安排我当工人岗位的校对的问题。
中青报实行灭绝人性的全员解聘种下祸根
1999年9月之前,我在中青报体育部工作,负责篮球报导,还与王长安一起轮流做体育版的夜班编辑。这年9月中国青年报实行全员解聘,重新竞聘上岗。规定:不能再上岗只发3个月基本工资,令其调走,如果调不走,数月后停发工资;上岗的记者要完成多少多少任务,无论版面是否被新华社的稿子、每年3月的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报导挤占与否;当版面编辑如有差错,也可令其下岗。这些政策在报社编辑部引起巨大恐慌。王长安毕业于北京大学,原在文化生活部当编辑,该部1995年撤销,他到了采访部,不适应。1998年年底申请后来到体育部。只安排他和我两人上夜班,别的40岁以下的年轻人都上白班。他有严重的失眠症,夜班加重了病情。家远,骑自行车上下班,还要爬塔楼(夜里电梯停了),43岁的他吃不消,就患了忧郁症(我当时采用了报社的说法,其实这是骗人的说法)。当时报社正闹全员解聘,人心惶惶,社领导的工作重点之一是逼老编辑、记者调走,更不会关心人。我那年42岁,当时已经下岗了,这也吓坏了他。他于2000年2月上吊自杀。抛下了70多岁的老母,80岁且患有老年痴呆的老父。这对老人的另一个孩子,王长安的妹妹已经在美国定居,不久其母含恨去世。
体育部的原主任毕熙东是我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夜大的同班同学,大我9岁。他对我的才能嫉恨在心,多次质问我是不是要当“名记者”。他私设小金库,给几位亲信买了车,而对我在内的几个人没有丝毫补偿。1999年第一季度他还安排我每星期一上一天日夜班,连轴转,出《青年体育》增刊。所以这时报社全员解聘,他牵头组建子报《青年体育报》时我没有报名。
当时报社负责人徐祝庆在全员解聘重新竞聘上岗的动员大会上讲:“每个人只要服从分配,都有活干。”但是体育部重新组阁的马年华在报名截止前两天才告诉我他不要我,我措手不及,我听领导说现在只有检查组的检查岗位还要人还可能进去;这儿的检查需要高素质的编辑记者去替换。原来的多是工人,无大学学历。我就赶紧去报名。但是后来报社又决定不变动了,这样我就“待岗”了。
压力之下,我只好又去求毕熙东,他乘机刁难我,说这里养不起多余的人,只能安排我做编外人员,校对,每月工资1000元。我从2000年3月20日起上班。
体育“大腕儿”毕熙东写评论必提按照法律办事,但自己最爱违法抗法
按照报社规定,重新上岗者,由所在部门给人事处写一个上岗证明,报社从此正常发放此人的一切待遇。但是毕熙东拒不执行报社的制度,我找报社领导、人事处,他们置之不理,说“我们管不了毕熙东”,“有个活你先干着吧”。当时的总编辑李学谦对我说:“你的事还要找熙东”。他这样亲切地称呼毕熙东,表明对毕熙东很信任很支持。我再找毕熙东,他还是不理睬。人事处处长王勤桦还对我说:“你在那里上班,我们就视你为上岗了。”我信以为真,挺高兴。后来才知道我基本上是待岗待遇,处长骗了我。
这样,我在《青年体育报》工作6年,一直是以待岗身份,工资条的工作一栏,财务处填的是“待岗”。除了在这儿领1000元外,还在报社领一份最低的基本工资。没有职务工资,工龄补贴和误餐补助。仅这几项每月就在700元以上。6年就是5万多元。6年来报社涨工资都没有给我涨,我现在的工资级别连许多没有学历没有职称的年轻人都不如。1999年我女儿还上初三,2007年她大学都要毕业了,我还在待岗。6年的欠薪使我家的生活水平比10年前还低。
按照中青报的出版流程和惯例,在保证报纸出版的质量上起重要作用的是检查,它是报纸出版前的最后一道关。校对的工作只是对检查出来的错,电脑工人改没改的确认、核实。可是《青年体育报》从来没有设过检查一岗。我名为校对,其实干的是检查的活。检查也属于编辑,是专业干部。而校对一般由中学文化的工人担任。该报初期,毕熙东只让我改错别字,尤其不许改大标题。结果,一次二版头条的大标题把台湾男子排球队当成了国家队,称台湾韩国日本和中国男排打的比赛为“四国赛”。与党中央只有一个中国的方针不符,被同行举报到国家新闻出版署。毕熙东和《青年体育报》的社长、现任中青报总编辑的陈小川不得不到新闻出版署作检讨。我这份每月几千元的检查工作完全被毕熙东忽略不计了。
我当校对不久,由于毕熙东舍得花钱给自己配车配司机,雇用干不了编辑记者工作的亲侄子和女友搞发行,却舍不得花钱按照版面需要招聘记者,报导力量严重缺乏,又恢复了我写篮球稿件的工作。每年CBA篮球联赛期间,我都是边“校对”稿子边看电视转播,球赛一完,半个小时之内写完球评。去填报纸版面最重要的位置。还只能使用化名。全国17万新闻从业者,我这种情况可以说是独一份。这张报纸从生到死,编辑采访人员从未达到应有人数的三分之一。我还要担任综合体育即非足球版的文字编辑工作。2000年奥运会、2002年韩日世界杯足球赛,2004年奥运会,都是出日报,时间长达1个月,我每天上班12个小时以上,只领过一次加班费(也未按照实际情况)。6年中,出报纸的前一天都是上夜班,但从未领过夜班费。该报从2002年6月由周一刊改为周二刊,一直到2005年9月停刊,尽管我的工作量一再增加,为保证报纸质量,丰富报导,我做了编辑、记者、检查、校对和编务工作,但是始终是编外人员的身份,每月1000元的工资没有涨过。
毕熙东的副手,“副总编辑”只恒文乘机对我百般刁难和剥削。长达6年。如2004年奥运会前的一个出报日,他让我早晨到中午采访北京的马拉松,下午来开会,之后当校对一直到第二天凌晨2点。47岁的我对他说:“要是从早晨6点就起来采访,连续干20个小时,我就累死了。”他大怒。以前我给他当枪手,把他摘的体育新闻写成体育评论,他每月给我加300元钱。给过几个月。这以后也不给了,只剩下白当枪手了。他还曾好几个工作日晚上不给我盒饭(工作餐),饿着我。报纸临垮台时,又乘机贪污我2000多元稿费。后来我多次向报社领导反映,他们不管,这笔钱我至今也没有要回来。
毕熙东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1,为自己配公车,配专职司机。而他只是一个处级干部。2,雇用自己的亲侄子毕成城和其女友搞报纸发行,让与自己关系暧昧的女人罗雪(化名)搞广告,经常光登广告不交给报社广告费。3,招聘的外来人员不签劳动合同。雇用在校大学生刘华平、辛明、段少武、张磊等担任记者编辑,以节约费用。5,大量扒新浪网的稿子作为自己报纸采写的稿件,欺骗读者。6,甚至把报纸转包给北京市工商联的下属单位,将体育报纸变成了民俗、小吃、国画的介绍。成了广告报。严重违规。也导致发行量急剧下降。他的胡作非为给中国青年报造成了1800万元以上的损失。7,早在1996年他就在中国青年报上给青岛颐中烟草公司及其足球队写作、发表了一个版的“报导”,对方给了他一辆紫色的捷达车作为回报(时价20多万元)。
中青报包庇毕熙东,却对我实施不人道的做法
2005年7月报社把毕熙东撤职,但是怕他闹事,发文“任命”他为“中国青年报体育部高级记者”。这也是十分荒唐的,因为职称是评聘,不是任命的。这只能表明报社处理他时的软弱,甚至是怕牵连社领导,有意保护他。
继任《青年体育报》社长和总编辑的是报社副社长宁光强。2005年9月,由于长期欠薪,外聘人员多次抗议,报纸停刊,报社聘请了劳动法方面的律师,按照事实合同给他们补发了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和遣送费。《青年体育报》聘用的中国青年报的正式编制人员回报社等待重新分配工作。我也回到大报等待重新安排。但是6年来以待岗身份工作,同时承担了校对、检查、记者、编辑甚至编务5个工作,从未休一天假的事实被宁光强忽略不计,未给任何补偿。
此后两年报社也迟迟不给我安排工作,其他的人愿意工作的都先后安排了。我在2007年9月至10月多次到报社抗议,揭露他们欠我6年工资的丑行。又值十七大召开和闭幕,他们才把我安排到报社总编室检查组当夜班校对。工人待遇,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并企图用校对这个工作堵住我的嘴,不再讨薪。我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上班。
1985年我是以编辑记者身份进入报社的,现在的报社党组书记王宏猷当时是人事处副处长,亲手给我办的调动手续。多年来我努力工作,刻苦学习,采写、翻译了大量的稿件,撰写的评论还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工人日报和中国妇女报上,是一个勤奋合格的记者。我的同班同学包括中央委员、江苏省省长罗志军,中国质量报总编辑张凤山和人民日报评论员刘大宝。中国青年报总编辑陈小川也承认我是“高级知识份子”,拿大学文凭比他还早。1986年我随团中央书记刘奇葆、组织部的姜大明同志去广东数月(二人现在都是中央委员,省部级干部),得到了很大锻练和提高。党的十七大要求保护合法收入,人尽其才。我目前这种待遇挫伤了我工作的积极性,阻碍我为报社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因为多年被欠薪,受到待岗的不公正待遇,生活困难,负债累累,拖欠了物业公司的供暖费物业费2万多元,他们多次提出把我告上法庭,我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在生活不下去,欠了40多万元债务,长期不安排工作,先后多次向团中央、国家人事部人事仲裁委员会、东城区法院申诉起诉无果的情况下,我这个当年的报社群工部记者,负责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记者采取了另类的做法:
2007年9月底躺在报社人事处门口抗议;2007年10月躺在报社编辑部大楼入口处,即接待室的地上控诉毕熙东和只恒文的欠薪丑行。12月底我躺在报社临街的大门口,要求中国青年报的司局级领导不要对抗党的十七大方针,落实“保护合法收入”“人尽其才”的指示。报社领导置之不理。
2007年12月26日我站在报社大门口石头上宣传十七大精神,他们还是不理睬,后来110警车来了,民警带我去找报社领导。他们没理,不敢出来,半个小时之后才派副社长宁光强来应付。我在民警面前揭露了报社包括宁光强本人是如何欠我工资的,多次找他们,他们都置之不理。宁光强无话可说,默认了。民警走后他对我说:“你被欠薪,是因为你与毕熙东没有搞好关系。欠薪的事你可以写个东西给人事处,他们通过后给报社领导,再通过后退给你,你可以拿这个到法院走法律程序。”打官司原告写了起诉书还要先交给被告批准审核,宁光强这个副厅级的党员干部就这种水平。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要求党员干部要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可他用的是什么主义呢?
中国青年报自1999年9月发动实行全员解聘以来,先欠我6年工资。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2007年9月还拒不安排我这个有23年新闻龄的老记者工作。党的十七大闭幕后,又无视十七大报告“人尽其才”的要求,只让我当校对;无视十七大报告“保护合法收入”的要求,拒不补发工资。我多次恳求和抗议置之不理。他们的行为在社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最近我又找报社党组负责人,一把手王宏猷谈话,要求发还欠发的工资。他完全不顾法律和十七大报告,只讲自己的歪理:“你的工资是毕熙东欠的,报社不能补发。你要当记者编辑,要自己创造条件。”
但是《青年体育报》从来都是中青报的一个部门,不是独立的法人,毕熙东不是法人代表。东城区法院的江建丽(女)法官2006年12月在我按她的要求到人事部人事仲裁委员会开来不予受理的证明后又指出:“毕熙东不是法人,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你不能起诉他,只能起诉中国青年报。”可见,王宏猷的话不合乎法律。
最近,报社还在上报团中央组织部,为社长徐文新申报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我认为:徐文新作为社长,负有管理好报社的责任,出现我这样的冤案,长期不解决,他不仅不配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还违背了十七大通过的党的章程,连一个合格的党员也够不上。
以上情况请您派人调查了解,如果属实,希望您督促有关领导解决我的问题。
此致
敬礼
中国青年报记者郭军(郭君)
电话64791472,13522641685
20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