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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被告栏陈情:认罪但不认错 爱国不爱党(图)

 2021-04-08 09:2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左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右二)在反送中8.31游行案陈词时强调港人有游行的权利,历史会判他们无罪。(图片来源:李明/看中国)
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左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右二)在反送中8.31游行案陈词时强调港人有游行的权利,历史会判他们无罪。资料图片。(图片来源:李明/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4月8日讯】港共政权对民主派的政治清算停不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上周才刚被裁定在反送中8.18流水式集会案罪名成立,4月7日再与民主党前主席杨森一同被控参与前年8.31港岛区的未经批准游行。三人在开审前承认控罪,杨森辞掉律师亲自陈词,强调示威游行是应有人权,泛民将坚持不做“忠诚反对派”,爱国但不爱党;李卓人则表示认罪但不认错,“历史会宣判我们无罪”。案件押后至4月16日判刑,李卓人和杨森获准保释,黎智英则继续还押。

831游行案 李卓人黎智英杨森认罪

综合《苹果日报》、立场新闻报导,黎智英、李卓人和杨森三人承认反送中运动8.31当天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情指,民间人权阵线2019年8月通知港警拟于8月31日在港岛集会并游行至中联办,遭警方以暴力风险等理由禁止,之后网上有人呼吁参加“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8.31当天,数以千计市民由湾仔修顿球场游行至中环花园道,期间占用马路。有人高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并展示“煞停警黑乱港”、“撤恶法,拿警暴”等标语。

庭上播放当日游行片段,显示三名被告和群众一同离开修顿球场,当中李卓人和杨森与众人齐唱圣诗“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其后游行队伍抵达圣约翰座堂时仍在不断唱歌。播出此片段时,法庭的公众席也响起歌声和应。

也有片段显示,当群众游行至湾仔循道卫理香港堂时,李卓人站在马路上,指挥群众让路给车辆通过,又向车辆鞠躬,似是向受影响的司机致歉。

至于黎智英在游行现场接受传媒访问,表示每一个市民都要走出来继续斗争,争取“五大诉求”;被问到活动可能犯法时,黎转身离去,没有回答。

黎智英由律师代表求情,指当日集会游行实际上是2019年夏天真正和平的集会游行之一,强调黎只会参与不涉暴力的和平集会游行。

李卓人:历史将判我们无罪

李卓人的代表律师求情后,他原希望亲自求情,但遭法官拒绝。他再呈上求情信,表示虽然他选择认罪,但确信自己享有和平游行的权利,并且没有做错,历史将判他们无罪。而在人类历史上,人类现在享有的权利都是由圣雄甘地、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南非前总统曼德拉等政治犯所倡导。而他自己一生捍卫穷人和被压迫者权利,持续奋斗了43年,过程中也受到鼓舞,继续面对香港所面临的艰苦斗争和挑战。

李卓人在信中说,即使眼见自己的理想崩溃,被黑暗笼罩,他仍会继续奋斗。他寄语法官必须理解他深刻的痛苦,了解人民基本权利被剥夺和民主倒退,并了解当权者如何暴力对待人民,香港人如何沦为牺牲品,纷纷受伤、入狱或流亡。法律专业人士要张开眼睛,好好看见市民所受的苦难,反思法律应该站在哪一方。

杨森陈词:游行是人权 认罪但不认错

杨森曾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主席和香港大学教授。他选择解雇律师,在法庭上自辩陈情,表示自己“认罪但不认错,也不会求情亦不作上诉”。他强调香港人坚持示威游行是应有的人权,受宪法保护,因此愿意以公民抗命方式抗争。他又强调,爱国不等于爱党,香港民主派不会做忠诚的反对派,反而会忠诚站在人民那边。他的陈情书在民主党Facebook上发表,以下刊登全文:

“法官阁下,我对8.31被控的罪名,认罪但不认错,亦不会求情,以下是我的陈述。

首先,我同意政治哲学家罗斯(J.Rawls)提出的公平理论(Theory of Justice),即每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公平的平等机会,以及他指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即为了争取更公平的法例,不惜以身试法。我是以公民抗命形式,来抗议《公安条例》恶法,因为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禁止和平集会和游行,是违反《香港人权法案》第17条及《基本法》第27条,即本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

我们行使公民权利,何以要经当权者批准呢?

我以身试法,是因很担心现时本港政局,故此要坚持示威、游行的权利。国安法生效,人大修改本港政制,使民主出现大倒退,不只违反《基本法》循序渐进,落实民主的原则,更令本港回归后的民主进程全部被废,一国两制走向一国一制,高度自治可谓毁于一旦,本港已被中央全面管治。今天,由特首选举到立法会选举,将变成大陆式的选举,即未选已预知结果了。

政府乱世用重典,以为严厉执法,大举搜捕和起诉不同政见人士,便可以震摄港人,但港人藉着宪法所赋予、用和平方式表达政见的示威游行就被禁止了。当权者强调爱国者治港,我不禁想起,穆勒(J.S.Mills)在《论自由》(On Liberty)所指:“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到底还在组成它全体个人的价值。”他重视个人价值和自由,提出了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中国传统文化则较重视个人对国家和家庭的义务,但却轻视个人的权利。

坚持参与是次未经批准的游行,正是因为我不愿意眼看这些个人权利受审查、剥夺。2019年开始发生的一连串事件,无疑反映出传统文化及中共一党专政的政治文化。试想,本港是中西文化荟萃的国际社会,又是实行一国两制的资本主义,我们行使公民权利,何以要经当权者批准呢?

爱国不等于爱党

坦白说,我是中国人,但亦是香港人,热爱这片家园,但爱国不等于爱党,中国对我来说,是人民、文化和土地,但不是指某一个政权。事实上,中国五千年文化中,尊重人民福祉的朝代,自然会受到人民的尊重和爱戴。

我想强调,泛民不会做所谓忠诚的反对派,反而会忠诚站在人民那边,代表民众监察及制衡特区政府施政,为港人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争取高度自治,不断努力。

法官阁下,我认为和平示威、集会、游行是要继续的。在本港政治低压,民主大倒退,普选遥遥无期,港人的核心价值,即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和多元化社会更加要坚持下去。港人核心价值已成为港人信念的共同体。坚持维护核心价值,会维系社会民心,令港人努力维持如常生活。

港人要沉着面对政局 参与和维护公民社会

面对强权,如当年捷克哈维尔(V.Havel)所指,要以真话面对谎言。港人切勿受强权吓怕,自我畏缩,甚或放弃坚持。政治哲学者鄂兰(H.Arendt)也指出,自由是要付出行动的。港人要沉着面对政局,以和平、理性、非暴力去参与,和维护公民社会,及支持本港崇尚核心价值的社团,和企业及其活动。

法官阁下,我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非法游行,但我不会承认我做了错事。当游行未得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时,我站出来参与游行,为的是坚持示威。游行是港人应有的人权,受到宪法保障,亦借此抗议警方滥权,随意禁止港人和平示威、游行,剥夺了港人应有的公民权利。所以,我愿意以身试法,以和平方式进行公民抗命,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刑责。

最后,我以法国作家卡缪(A.Camus)的《西西弗斯神话》(The Myth of Sisyphaus)书中人物故事总结陈词。卡缪书中的人物西西弗斯犯了罪,受天神惩罚,要推石头上山顶,但去到山顶后,石头即自动由山顶滚落山脚。我会欣然下山,再次从山脚将石头推上山顶,有如争取民主、法治、人权和自由一样。我会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谨守岗位,不会放弃。锲而不舍争取下去,民主、自由的日子总会来临的。法官阁下,我认罪但不认错,也不会求情,亦不作上诉,谨此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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