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敲诈官员逾300万?老父火大喊冤爆料(图)
近日一则关于“90后女辅警与9名中共官员发生不当关系”的消息引爆舆论。示意图。(图片来源:MARK RALSTON/AFP/GettyImages)
【看中国2021年3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黎小葵综合报导)江苏90后女辅警许艳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敲诈,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其500万元人民币。该案件近来在民间引起不小轰动,日前女辅警父亲爆料,他女儿并非敲诈,是那些公职人员“欺负”、“玩弄”其女。
根据《红星新闻》报导,许艳父亲以打零工维生,每天收入约180元人民币,许艳母亲患有心脏病,每月医药费700元,女儿以前的学费是借款,如今女儿成为阶下囚,被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许父坦言“心里不平衡”。
许艳父亲指出,许艳于1994年出生,之前在山东一家卫校上学,2014年毕业后,先后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浦区等地的医院上班。 2018年春天,他在浙江打工时接到女儿电话,女儿告诉他“我现在‘高升’了”。许父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做了辅警。
许父表示平时没见许艳花钱大手大脚,他们老俩口也没有用过她的钱。许艳在灌云县城有一套房产,买房时,他们夫妻给了许艳26、27万元,其中6、7万是他们向亲友借的。直到现在,他们还在还债。
许父说,案发之前,他并不清楚女儿的私人生活状态,“如果知道,肯定阻止她。”案件曝光后,许艳母亲才回想起2019年3月曾接到时任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姓男子电话,当时刘男是用许艳手机拨打,许母回忆说“(他)说我女儿怀孕了,他之前承诺会和他老婆离婚、和我女儿结婚”。
“但他说话不算数,耍我女儿。”提及女儿的遭遇,许父认为其女并非敲诈,他质疑道, “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
许父还提到,女儿在法院庭审时,所有家属都没有去,“一审辩护律师说,不让我们去。我问律师理由,律师告诉我们,他问过我女儿,女儿说不想见我们,等以后去监狱看看就行。”
在女儿入狱后,许家有继续上诉,但现在不知道案件进展如何。许父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公平处理”,“我们现在没有脸见人了,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周围的村民都知道这个事情,但他们当面不会和我们谈。我们心理压力很大。”
根据灌南县检察院的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许某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向这些公职人员索要372.6万元。涉案男性包括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兵、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侍卫庄派出所所长朱某等公职人员。
2019年5月29日,许某因涉嫌受贿,被灌南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兵,是许某一案中最后一名被害人。另一份判决书显示,许某被立案调查前10天,即2019年5月19日,刘某兵被灌南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月17日,刘某兵被法院认定受贿74.6万元,获刑2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对于许艳的这一判处在民间引发不小争议。就此,灌云县官方3月12日紧急作出回应,指灌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许某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阶段,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相关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