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澄清中共对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看法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女士:
中共因为得到你的鼎力支持和大力协助,才可以把香港搞到如此田地,所以中共实在应该对你感激不尽!
今时今日,如此田地:香港,已经四分五裂,严重两极化,支持政府和反政府者,旗帜异常鲜明,无可能和解;香港已经是一个无法再团结的都市,全拜林郑你所赐!
众所周知,因此,李柱铭大律师(香港民主之父)和“香港民主运动”,今年双双获得提名,竞逐“2021年度诺贝尔和平奖”!
但是也请你和中共放心,毋须小题大做和反应过激,像“香港民主运动”般的,欠代表和非实体的广泛社会运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并无先例,而李柱铭所受到的苦难程度,也远不及曼德拉和刘晓波,受国际社会关注的程度,亦远不及昂山素姬与达赖喇嘛;加上今届提名中,还有很多更强的对手,所以,“李柱铭”或“香港民主运动”,任何一者得奖的机会,应该不大,双双得奖的机会就更微。
然而,诺贝尔当局同时提名“李柱铭”和“香港民主运动”,无疑是制造了更多空间,让香港市民表态,让林郑你表态,让香港特区政府表态,让中央政府表态,让中共表态!
就此事,笔者希望中共、香港特区政府和特首阁下,能够回答下列问题,并予以澄清,可以吗?
(01)如果有市民或民间组织,自发宣传‘“李柱铭”和“香港民主运动”竞逐“诺贝尔和平奖”’一事,自发搜集市民对此事的见解和看法,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检控?
(02)如果“李柱铭”得奖,“李柱铭”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检控?
(03)如果“香港民主运动”得奖,“香港民主运动”所牵涉的所有政治团体、组织和人物,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检控?
(04)如果有市民或民间组织,做了点事,支持和鼓励“李柱铭”和“香港民主运动”得奖,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检控?
(做了的事包括但不限于:实体联署、网上联署、发布宣传短片、写文章、进行民意调查、进行选举、集会、示威、游行、向诺贝尔当局提交支持两者获奖的文件和证据、呼吁诺贝尔当局让两者得奖等。)
(05)如果“李柱铭”得奖,中共会怎样做?是否也会像处置刘晓波先生一样,把“李柱铭”软禁?
(06)如果“香港民主运动”得奖,中共会怎样做?是否也会对“香港民主运动”所牵涉的所有政治团体、组织和人物,实行大大清算?禁得就禁,拉得就拉?
(07)如果“李柱铭”或/和“香港民主运动”得奖,中共会怎样做?是否也会作出相对应和对等的制裁?制裁挪威还是制裁诺贝尔当局?制裁“诺贝尔委员会”所有委员还是制裁提名“李柱铭”和“香港民主运动”的所有议员(包括美国和挪威)?
(08)相反,如果有市民或民间组织,做了点事,反对和阻止“李柱铭”和“香港民主运动”得奖,是否都有协助两者宣传之嫌?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检控?
(做了的事包括但不限于:实体联署、网上联署、发布宣传短片、写文章、进行民意调查、进行选举、集会、示威、游行、向诺贝尔当局提交反对两者获奖的文件和证据、呼吁诺贝尔当局切勿让两者得奖等。)
(09)相反,如果特首阁下发言,如果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无论是针对两者的提名,还是针对得奖与否,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是否都有协助两者宣传之嫌?是否也有协助诺贝尔当局宣传之嫌?是否亦有协助所有“中共敌对势力”宣传之嫌?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也要接受拘捕和检控?
(10)笔者发布这封公开信,可能也有协助“李柱铭”和“香港民主运动”宣传之嫌,可能也有协助诺贝尔当局宣传之嫌?可能亦有协助所有“中共敌对势力”宣传之嫌?可能也有“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之嫌,笔者是否已经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也要接受拘捕和检控呢?请问!
希望中共、香港特区政府或特首阁下,可以尽快澄清,和回答上述所有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