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偷信用卡买iPhone 男警被判处5个月(图)


香港28岁男警员去年10月于太古城中心的戏院,偷走他人遗失的信用卡,还用作购买两部价值大约2.5万元的iPhone。资料照。(图片来源:ST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12月31日讯】香港28岁男警员去年10月于太古城中心的戏院,偷走他人遗失的信用卡,还用作购买两部价值大约2.5万元的iPhone。早前涉案警员承认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两罪,昨日裁判官张志伟于东区裁判法院指,根据上诉庭指引,被告即使乃初犯,亦需向公众传达阻吓讯息,所以拒绝判社会服务令或者缓刑,判处即时监禁5个月。

据《立场新闻》报导,辩方上次求情时呈递一宗案例,案中法官认为对于初犯者,不一定要判具阻吓性的刑罚,所以恳请法庭先为被告李卓轩(报称警察)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始量刑。当时裁判官照准,惟30日在庭上追问该案例是否适用于跟本案同类的案件,辩方则回应称双方早前在沟通上或许出现误会,解释该案例可供一般性案件当参考,而非同类案件。

裁判官透露除了辩方呈上的案例外,还额外翻阅过几宗同类案例,指原审法官判处社会服务令或者缓刑了事后,均被上诉庭推翻,最终改判了即时监禁。上诉庭重申,如情况非特殊,被告即使乃初犯,法庭亦有责任向公众传达阻吓的讯息。

辩方详阅相关案例之后,进一步求情称,被告深明做了一辈子最错误、最愚蠢之决定,犯案历时仅一小时,随后亦立即破坏信用卡,并且全数赔偿予受害人。而被告事发时有经济上困难,同时被友人骗取金钱,再加上社会事件造成的工作压力下,终致犯下根本性不符的罪行。

裁判官判刑时强调,以虚假的信用卡及实体卡作诈骗同样破坏信用卡制度,两者分别不大,由于相关的案件渐增,故法庭必须严正看待,判处具有阻吓性的刑罚。并认为被告坦白认罪、及时作招认等举措,反映他是真诚后悔。其社会服务令报告也显示出被告在经济困难下,一时贪心犯案,应只是单一事件。

然而,裁判官认为案中两部iPhone价值不菲,被告犯案之后随即转售图利,其犯案的原因或背景,并非是什么特殊因素可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故须判处即时监禁,以收阻吓之效。

特别是现今信用卡相当流行,很多时候卡主不用签署确实便可消费,故如轻判的话,怕会给予公众一个错误讯息,以为罪行属于轻微。裁判官遂分别以3个月跟9个月监禁作为两罪的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及已全数作赔偿,酌量扣减刑期到5个月,并下令同期执行。

李卓轩承认于2019年10月14日在太古城中心5楼“Movie Movie Cityplaza”偷窃一张属于黄文浩的渣打银行“优先理财”信用卡,并在铜锣湾希慎广场“Apple Store”不诚实取得价值港币24,998元的物品。

该案件编号是ESCC243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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