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律师:8人明年三月刑满(图)


12港人被拘押在深圳,事件引发港人持续关注。10月13日凌晨,有港人在观塘市区路边张贴“望天灭中共 还我十二”巨型大字报。(图片来源:Gaga L/Studio Incendo/CC BY 4.0)

【看中国2020年12月30日讯】12港人案件在周一(28日)于深圳盐田法院审理完结,法院今早宣判,邓棨然判入囚3年、乔映瑜2年、李宇轩等8人则入狱7个月。其中2名未成年的港人廖子文和黄临福已在今日11时左右已由深圳当局移交至香港。据《苹果日报》报导,因疫情关系,二人将被送往隔离营,随后会就二人在港涉及的反送中案件上庭。

今早盐田法院大量警员戒备,并且停泊多辆警察。法院宣布对邓棨然等10人组织偷越边境,及偷越边境案的判决,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入狱3年,罚款2万元人民币(下同);判处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乔映瑜入狱2年,罚款1.5万元;被控偷越边境罪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8人则判囚7个月,罚款1万元。受聘于12港人家属的大陆维权律师卢思位表示,按刑期推算,并扣减拘押期,李宇轩等8人,明年3月24日可刑满返港。

根据盐田法院通告指,2020年8月,港人邓棨然、乔映瑜策划组织多人由香港偷渡去台湾,并由邓棨然购买偷渡船只。8月23日凌晨,邓棨然、乔映瑜分别联络另外10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一同乘坐邓棨然驾驶的船只,试图前往台湾。8时许,船只在广东省管辖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获,12港人被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通告续指,邓棨然、乔映瑜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因涉及人数众多,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而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8人违反边境管理法规,结伙越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边境罪。被捕后,邓棨然等10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且认罚。

法院还宣称,除香港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外,正如前日庭审,有被告人“家属”旁听案件的公开宣判

深圳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通告,对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人黄临福和犯罪时仍未成年的廖子文,以偷越边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其后局盐田分局旋即发通告指,黄临福及廖子文今日已被遣送出境。据报两人已被送往香港天水围警署,稍后会被送往隔离营。

前日,盐田法院称闭门聆讯,以视像方式开审,下午却改称公开审理,但就表示旁听席已满,多国领事代表被拒入内旁听。至当日晚6时许,法院宣布择期宣判,通告中更指有“家属”旁听。夜晚12港人家属召开记者会,表示没有听闻家属能够到庭旁听。

欧盟表明关注事件,指审判并非公开进行,多国外交官和家属皆不能听审,各被告亦不能选择代表律师,呼吁北京当局确保程序公义,及遵守正当法律程序,立即释放12人。

12港人皆因参与反送中运动而被控,担心在港遭到不公平审讯而出走,惟被深圳海警截获,并被扣押在深圳长达4个月之久,期间无法会见家属委派律师或与家人见面及通话。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12月19日促大陆当局立即释放12名港人,表示这12人犯的所谓“罪行”,只是为了逃避暴政。蓬佩奥亦批评中共,将香港变成东柏林,阻止民众到其他地方寻求自由。

12港人被判刑槪况如下:

乔映瑜(33岁)判囚2年 罪名: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

邓棨然(31岁)判囚3年 罪名: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

李子贤(30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李宇轩(30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黄伟然(29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张俊富(23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严文谦(21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张铭裕(21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郭子麟(19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郑子豪(18岁)判囚7个月 罪名:偷越边境罪

廖子文 (17岁)不被起诉 罪名:偷越边境罪

黄临福 (16岁)不被起诉 罪名:偷越边境罪

(以上为被捕时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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