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展示记者身份证 港警遭裁定违法(图)


去年底《立场新闻》的记者在采访期间被警员截查了,身份证还被在直播镜头前展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指警员的行为违反《私隐条例》中保障资料的原则。示意图。(图片来源:/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2月23日讯】去年12月26日《立场新闻》的记者陈朗升在大埔超级城采访期间被香港警员截查了,还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之后港警竟将身份证在直播镜头前展示约40秒。昨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发表调查报告,指警员的行为与截查职务目的不一致,违反《私隐条例》中保障资料的原则。警方指,接纳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的调查报告,会跟进报告提的四项建议,认同涉事警员有不足,他已被训斥,并会参考调查报告向警员进行纪律覆检。

涉事记者:系人都知唔可以公开展示他人身份证

据《立场新闻》报导,陈朗升22日指,当时警员的行为显然是故意,“系人都知唔可以公开展示他人身分证”,质疑在场其他警员亦有意护短,这是有集体意识的错误,他又指,过去一年来都无法直接得知私隐专员公署的调查进度,仅能透过消息人士了解。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的调查报告引述警方表示,若该名记者不同意身份证出现于片段当中,理应停止其录影行为;而涉事警员亦认为该身份证上的个人资料为意外外泄予正在观看直播的公众人士。

专员的调查报告提到,涉事警员手持着记者身份证时,实际上控制该身份证上所载的个人资料使用。警员于摄录镜头前展示身份证,与他执行截查职务及核实该记者的身份的目的并不一致,亦无直接关系。

专员还说,警员在未经记者同意下,如此使用记者的身份证个人资料,都是违反了《私隐条例》附件中保障资料第3原则,亦即无当事人同意,超出原本收集目的下使用以及披露个人资料。

专员在报告中向警方提出4项建议,包括提醒前线警员须尊重及保障受查人士个人资料,包含身份证的资料;建议修订《程序手册》,加入保障资料第3原则与第4原则的规定,确保警员注意并且遵守;针对前线警员截查实际情况,作出风险评估,制定清晰政策和指引,以保障受查人士的个人资料私隐。

港警:展示记者身分证有不足 已训斥

警方回应称,认同涉事人员展示记者身分证的行为有不足之处,已作出训斥,并会参考私隐专员调查报告的内容,对警员进行纪律覆检,亦会讨政策及指引,并加强人员培训,以确保各级人员理解并遵从《私隐条例》。

涉事记者:期望警方惩处 而非训斥敷衍

陈朗升表示,期望警方经过内部纪律程序之后,根据警例中警诫、谴责、严厉谴责、没收1个月以下的薪金、降级、立即辞职、迫令退休以及革职八级惩处,惩处涉事警员,而非以所谓内部训斥敷衍。

立场总编:训斥完全不反映严重性

《立场》总编辑钟沛权也回应指,内部训斥完全不能够反映事件严重性。根据《警察(纪律)条例》,初级警员违反纪律行为惩处,根本就没有“内部训斥”一项,本网记者年初已向警察投诉课投诉,至今仍未有结果,港警若试图以所谓内部训斥蒙混过关,《立场》绝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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