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堵北京势力渗透,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一共提出4案,不过在立法院会却遭国民党反对。资料照。(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看中国2020年12月18日讯】为防堵北京势力渗透,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出“境外敌对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并针对北京代理人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而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也提出“境外势力代理人法草案”。另外,王定宇还提修两岸条例强化中资管制修法,4案今日在立法院会却遭国民党反对,要求退回程序委员会重提。国民党行径惨遭网友骂翻。
据《自由时报》报导,王定宇18日提案指出,“反渗透法”仍不足以应付北京的全面渗透,因此提出“境外敌对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希望通过代理关系的先期揭露,确保民众的知情权。该草案明定,与境外敌对势力具有代理关系者或者意图影响选举、罢免、公投等事项者,应该登记为“境外敌对势力代理人”,违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锾,提供不实资料者更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定宇还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北京代理人的修法版本,草案禁止台湾人民、团体、法人或其他机构,为中共党政军机关、相关团体或其派遣人的代理人,帮其从事有任何政治性目的活动、宣传,出席或者参加其所举办或与其共同举办会议,并发表危害国安的决议、共同声明或相应声明,而违者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陈柏惟提案的“境外势力代理人法”草案,明定境外势力代理关系,包含1、具有雇佣、委任或承揽等;2、受其指挥、命令、请求、指示或者其他实质控制关系;3、互有协议或者约定;4、受有金钱、债权、其他财产权利、其他具有经济价值或者得以金钱交易取得的利益;5、受有境外势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学校、法人、机关团体、事业机构、部队的任用、聘任、约雇、聘用、临时人员之进用、劳动派遣、升迁、考绩、调动及其他相类似的人事措施。
此外,王定宇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希望强化“中资入台”及“台资入中”之管制。草案明定,在中港澳享有重大的经济利益者,不得经营或投资台湾的媒体事业;国营事业及政府捐助经费占财产逾2成之财团法人,则禁止赴大陆投资。
网友留言
“要饭党没救了!”
“果然是“中国”国民党”
“证明国民党是支持中国渗透台湾。”
“国民党就是一脸串通共产党,到底要怎么支持?”
“中国国民党就是台湾敌对势力代理团队唉。境外势力的附庸,只会反对或退回法案,不然国冥党怎不提相对法案或修正案呢。”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