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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首位特务 张超然遭声请再延押2个月(图)

 2020-12-14 22: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因为中华民国军情局上校张超然的2个月押期将至,北检已向法院声请延押2个月。
因为中华民国军情局上校张超然的2个月押期将至,北检已向法院声请延押2个月。(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看中国2020年12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国防部军事情报局五处前少将处长岳志忠、上校周天慈张超然等3人在退役后,疑似遭中国国家安全部吸收,在台湾发展共谍组织;台北地检署于10月发动搜索及约谈后,谕令岳志忠、周天慈各以15万元交保,张超然因涉犯国家情报工作法、国家安全法等罪名声押禁见获准。因张超然的2个月押期将至,北检已向法院声请延押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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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由时报与中时新闻网报导,张超然被检调约谈到案之后,曾向媒体喊话,称自己他是“台湾赫赫有名的大特务”,是台湾第一个特务,并否认自己被大陆国安人员吸收,自称是大特务,原本就是清白的。张超然还说,在中国发生“六四天安门”事件期间,只有他一个台湾特务待在中国工作,且是国家派他前往中国工作,以保卫台湾安全。此外,他还向检调揭露自己在担任特务时的“丰功伟业”,细数从1980年代起,中共情报单位首长的“宫斗内幕”,并提及自己在北京行动期间差点被抓捕,幸好中共国防部前部长的干儿子是他的“拜把兄弟”,最后才能够有惊无险。

当时,一名退休情工曾表示,潜伏敌后是一份极危险的工作,张超然是解严过后第一批被派至敌后的情工,因此他自称为“台湾第一个特务”也不为过。

北院近日裁定表示,张超然涉犯国家安全法的“泄漏、交付公务秘密”罪,以及国家情报工作法的“违法泄漏、交付、刺探、收集情报资讯”罪,且嫌疑重大,未来恐将面临最重10年刑责,具有逃亡以逃避刑罚之动机;70岁张超然,退休后月收入仍有10余万元,并有多次出境赴中国的纪录,在中国则有亲友与之共同合资从事种植槟榔事业,法官因此认定他具备潜逃的资力及人脉,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故于10月21日裁准羁押禁见。

法官认为,虽然张超然否认犯罪,但他的说词及证人、其它被告、监听译文内容均不相符,且避重就轻、违背常理,尚有本案的“关键证人”未到案,亦有诸多疑点尚待查明,有可能勾串,张超然也可能利用跟证人的亲情、友谊关系,让人到案之后做出违背事实,或是利于张的虚假证词,具勾串之虞。

此外,北检考量张超然的羁押期限将于12月21日期满,但因案情及金流仍待调查,有继续羁押张超然之必要性,因此决定向北院声请延押2个月。

根据国家情报工作法之第30条第1项“违法泄漏或交付情报资讯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条第2项“违法刺探或收集情报资讯罪”,刑度为3年至10年;不过,这是从2020年1月才开始施行的新刑度,目前所知本案的犯罪期间为2013年至2018年,如果适用旧法,刑度比较轻,泄漏交付情报罪为3年至10年,刺探收集情报罪为1年至7年。

至于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第5条之1第2项“泄漏、交付或传递公务秘密文书、物品或电磁纪录罪”,依去年7月施行的新罚则,该罪为1年至7年,但旧法只能够判处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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