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纵横】民主党喊冤(视频)
【看中国2020年12月10日讯】您好,谢谢收看东方纵横,我是东方。川普为选举公正、为清除舞弊打法律战,民主党、左媒抱怨川普在损害民主,要推翻已经认证的计票结果,要议会决定选举人票的归属。你先看看在爱荷华州发生了什么。11月30号,爱荷华州选举委员会认证了第二选区众议员选举的计票结果,宣布共和党侯选人Mariannette Miller-Meeks胜选,成功翻盘,击败了现任民主党众议员Rita Hart,以六票的优势翻盘。你想,第二选区涵盖24个县,39万张选票,就差六票,这个计票可是经过了好几个星期,重复又重复,双方律师紧紧盯着计票工作人员,一张一张的核实、争论、计票的结果,照理说输的人输得心服口服,赢的人赢的光明正大吧?偏不,民主党不服,搬出来一条1969年的联邦法案,要求美国众议院决定这个席位的归属,众议院是民主党占多数,这个席位的归属结果可想而知了,民主党也不服计票结果,也要推翻计票结果。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五节是这么说的:众议院对每个成员的选举、述职、和称职与否作出评判﹔第一条第四节,国会有权对制定各个州的选举规则,有权修改,也就是说,如果有选举争议,参议院和众议院最后说了算,甚至可以否决州议会,否决法院的裁决。过去的官司、先例也的确印证了这一点,众议院一旦作出裁决就算是定了,不得再到上诉法院上诉,就是上诉到最高法院也不行,因为这是政治案例。
这,就是败选的民主党众议员Rita Hart要推翻选举结果的理由,不是因为选举不公,不是因为选举有舞弊,不是因为选举程序违反了爱荷华州的宪法,就是因为不服,因为六票而败选不服,所以要众议院说了算,就这个原因。如果真这样的话,谁掌握了众议院多数,今后永远都是多数了是不是,众议员不服大选结果,众议院多数说了算,永远是多数,甚至共和党一个席位都没了,国会一党专政,大踏步迈向共产主义了,是不是?
不是不可能,已经有过先例,1985年就有过这样的先例,印第安纳州认证计票结果,宣布共和党侯选人获胜,但是民主党候选人不服,动用了以上宪法条例要求国会干预,国会是民主党占多数,还真干预了,在一月份新国会开始的时候,拒绝承认这一席位的归属,一直拖到五月份,宣布民主党候选人胜选,因为他们在计票中剔除了32张缺席选票。这是美国民主历史,是众议院的污点,就这么一次,看来现在要因为爱荷华州的选举争议来第二次,在今年大选之前,民主党已经在各个州打了几百场官司,从司法权入手,改变选举规则,有利于民主党的选举规则,而民主党选举法律师Marc Elias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他的律师事务所Perkins Coie就代表爱荷华州议员Rita Hart。如果此举成功,纽约第22选区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现在纽约第22区还在计票,如果共和党候选人Claudia Tenney赢了,民主党会照葫芦画瓢,为什么呢?因为民主党议员Anthony Brindisi就短了12票,Brindisi的律师已经提起控诉,要求复审县选举委员会对争议选票的裁决,要求法院下令冻结选举计票,民主党法官Scott DelConte裁决说,他不具备审查这些争议选票的权力,如果Brindisi的律师无法打赢官司,他们他就会同样的,要求众议院作出最后的裁决。纽约之所以落到这种地步,是因为在大选日前,纽约宣布放宽缺席投票的限制,所有的共和党地方议员都反对,县选举办公室难以承受突然增加的压力,如果因此造成计票结果有争议,再通过联邦国会众议院来裁决,那就是赤裸裸的窃权了。本来,民主党信心满满的认为今年大选之后,众议院多数会进一步扩大,没成想事实正好相反,本来以为的增加十个席位,变成失去了十个席位,如果再失去爱荷华州、纽约州的两个席位,议长佩罗西的位子明年一月都难保,所以,民主党和左派一定会不计手段的要推翻爱荷华州第二选区、纽约州第22选区的计票结果。
川普(特朗普)要在法律程序上推翻计票结果是一条充满艰辛的路,而民主党的这两个席位的翻盘确十拿九稳,而左媒呢?只字不提。川普按照法律程序在走,真正腐蚀美国法制基础的是左派和民主党,再请你关注一下亚利桑纳州,这也是左媒不提的。今年总统大选日,亚利桑纳州选民,以51.7%的比例通过了一项增税法案,增收3.5%的附加税,为了公共教育提供超过8亿美元的资金,这就是亚利桑纳州的208提案,听起来没什么问题对吧?民意支持,投票通过,不是的,上个星期就有两个因此而引发的官司,一场官司由企业家Ann Siner和退休法官John Buttrick发起,另一场官司由当地智库Goldwater Institute发起。他们的理由是:208提案违反亚利桑纳州宪法,因为宪法规定校区教育经费有上限,而且增税不是简单的立法,属于修宪,需要三分之二多数才能通过。在立法之前,The Legislative Council立法会,这是一个独立的立法机构,专门审核立法文件以及评估是否违宪,他们得出的结论是,208提案中提升教育经费上限的立法可能违宪,但支持者不管,还是放到选票上去了,最高法院不予受理,说提案没有通过立法之前不受理。教师工会是推动这一提案的主要推手,他们的理由是,民主就应该选民说了算,让选民去表决﹔反对者反驳说,是应该选民说了算,但宪法也是选民定下来的,不能违宪。亚利桑纳州宪法写的很清楚,宪法框架内议会不能通过的立法,选民也不能立法。教师工会为什么不干脆推动修宪,提高教育经费上限呢?因为修宪的门槛高,需要征集更多的签名,需要更多的议员投票支持,他们做不到,就直接立法了,如果可以违宪立法,那不就等于是立法的议员违法么?不遵守宪法的还叫法制么?亚利桑纳州最高法院的裁决将具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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