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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医院酷刑案 三警员行为失当罪成(图)

 2020-12-05 09: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去年6月,香港三名警员涉嫌在北区医院病房内虐打62岁男子。(图片来源:林卓廷议员发布视频截图)
去年6月,香港三名警员涉嫌在北区医院病房内虐打62岁男子。(图片来源:林卓廷议员发布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0年12月5日讯】去年6月,香港三名警员涉嫌在北区医院病房内虐打62岁男子,此前首两名被告欧国伟及邓文谦已认罪,第三被告林易升否认控罪。案件昨日(4日)于区域法院续审,法官陈仲衡裁定林易升罪名成立,押后至本月18日判刑。

据《自由亚洲》报导,三名被告依次为欧国伟(26岁)、邓文谦(25岁)及林易升(31岁),三人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和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的交替控罪。控方指三人在2019年6月26日于上水北区医院,身为警务人员,在无合理辩解下故意作出不当行为,袭击羁押中的62岁男子钟志华。当中首两名被告欧国伟、邓文谦早前承认公职人员失当罪,林易升不认罪受审。据报,案发后欧国伟已遭停职,而邓文谦和林易升已离职。

法官斥被告不折不扣的非法和恶意袭击

被告林易升早前否认控罪,昨日法官陈仲衡裁定他“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庭上早前已认控罪的两名被告由惩教人员带入法庭。法官宣布案件押至12月18日判刑,三人即时拘押。

法官在裁决书提到,第三被告林易升非诚实可靠的证人,认为他在病房内清楚知道另外两名被告所为,是非法及恶意袭击,虽然法官相信林易升用手拍事主面部两下,应是想看他是否清醒,他有责任制止其他两名被告袭击事主,惟他不作为,更不顾事主而离开病房,绝对是可招致罪责的失当行为。

法官又质疑辩方指林案发时是“一时失神,没留意到两名被告对事主的不法行为。”法官指,林在庭上可以详细说出在病房时,想着其他的事,认为有关情节的证供毫不真实,以林在病房内地位置和角度看,绝不可能如他言,仅看到第一被告在“唤醒”事主,形容案件另外两名被告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和恶意袭击”。

林卓廷:警权扩张下忧警暴受害人不愿挺身而出

一直协助受害人的民主党林卓廷和北区区议员郭㙟丰在场旁听。审讯结束后,他们拿着“天网恢恢,正义长存”的标语会见场外记者,郭㙟丰读出受害人两名儿子的声明。

郭㙟丰表示在北区医院警察对钟先生施虐一案中,三被告都已经为所犯行为承担后果,受到法律制裁,作为事主两名儿子只是希望父母尽快走出阴霾。

林卓廷感谢事主钟先生及他的家人挺身而出,揭发警方,事件震惊全香港。他同时呼吁警员要秉公办理,勿滥用武力。

林卓廷质疑过去一年多以来,有多少港人、年轻人受到更严重的暴力?今次案件亦重申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即当警察履行职务时,看到其他同袍有违法的行为时,必须立即阻止。林奉劝所有的执法部门,尤其是警队,看清楚部队内的操守文化,不要在镜头前扮“文明之师”。

林卓廷还指,事主会进行民事索偿,认为今次案件获胜全赖近取得医院隐蔽闭路电视镜头片段。他续指,过去一年警权不断扩张,日后一旦再发生类似案件,不知有多少受害人愿意挺身而出。

去年8月林卓廷召开记者会,公布62岁上水居民钟志华于去年6月26日凌晨在北区医院被虐待事件。钟在该区醉酒与人争执,其后涉袭警被捕,其后被送往北区医院的独立病房。钟在病房中先后遭本案首两名被告拳打下体、掌掴面部,以衣物掩盖口鼻,更被警棍拍打下体等。林卓廷根据《个人私隐条例》,向医管局索取的当晚医院闭路电视片段,全长约28分钟,片段曝光后震惊香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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