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完全归零。(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11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文龙综合报导)中国银保监会官员表示,原来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完全归零。此前北京当局呼吁发展互联网金融,可随后P2P网贷机构不断爆发风险,由此产生了上百万因投资P2P网贷血本无归的金融难民。
11月28日,据官媒《中国经济网》报道,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财经》年会2021:预测与战略”上表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已经达到了315.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
刘福寿称,“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
此言一出,意味着中国P2P网贷机构全面清退,P2P时代正式落幕了。
官方表示,出借人与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独立智库天钧政经在《中国全面封杀P2P网贷的内幕》中指出,P2P网贷沦为一个资金池转动的庞氏骗局,都是后面投资者的本金支付前面投资者的利息,一旦全面封杀意味着又有不少投资者会血本无归。
原因在于近两年来P2P网贷平台爆雷事件非常多,有些警方已经立案,案件主要涉及《刑法》两项罪名: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并且官方规定,在警方侦办、法院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法院执行、集资者(P2P网贷平台)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这意味着只要是上述两项罪名立案的P2P网贷案件,那么投资者基本上很难拿回自己的本金。
P2P网络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也称社交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网络借贷作为新型借贷平台,其快速增长给传统借贷带来压力,并迫使其转型。由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点对点贷款公司通常利用互联网运营,因此它们可以以较低的管理费用运营。
回顾中国P2P网贷行业的发展,从萌芽到野蛮生长再到全面清退,不过短短几年。北京当局提出金融创新,随后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出现,P2P网贷机构野蛮成长的背后是监管的缺失,造成百万计的金融难民。过度的金融创新及金融监管的缺失,是酿成危机的重要原因。
纵观中国现代金融历史,总是沿着“危机—管制—金融抑制—放松管制—过度发展—新的危机”的路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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