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律师会见被拒 公安称已委讬律师(图)


早前12港人家属请愿,促北京当局释放家人。(图片来源:李天正/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1月28日讯】12港人被扣留于中国境内已近百日。昨日(27日),李国蓓律师受廖子文家属委讬赴深圳盐田公安分局要求会见。公安分局警官宣称,廖子文已自行委讬其他两名律师代表自己,拒绝承认李国蓓的委讬书。李国蓓质疑廖子文今年只有17岁,仍未成年而且无收入,如何自行委讬律师?对此公安局人员未有给出正面回应,辩称“只有他本人能够讲清楚”。

据《立场新闻》报导,北京维权律师李国蓓昨日受廖子文家属委讬前往盐田公安分局,获一名严姓警官接见。严表示据他所知,廖子文目前已经委讬两名代表律师,而非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

严称,无法确认李国蓓所持有的家属委讬书之有效性,指即使能够确认她是廖子文家属委讬家属委讬的律师,但由于另外两名律师是廖本人委讬,即使家属委讬的律师也无法取代他本人委讬的,故此公安局要尊重廖子文意见。

不过李国蓓质疑严姓警官,指廖子文是未成年学生,没有收入,如何在看守所内自行委讬律师?严姓警官反驳称:“只有他本人能够讲清楚,是不是?”严又指如果家属亲身赴盐田公安局,届时可提出委讬律师,但公安局还要再审核,当局将以廖子文本人意愿为优先考量。

李国蓓强调未成年人委讬律师应视作无效。严姓警官则反驳,宣称自己没看到有明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自行委讬的律师无效,要求李国蓓拿出证明,“不然你拿出来,我学习一下”,“我从事法治工作,不能什么都想当然,不能光听,要眼见为实。”

严还称,办理今次案件的庄警官不会接见她,因为不能确认她作为家属委讬律师的身份,“只有合格的律师才能跟他见面”。

同日,深圳市盐田公安分局发出通报,指对12港人涉嫌“组织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件完成侦查,将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大陆相关规定,案件完成侦查后,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来说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 一个月,如遇重大复杂案件,审查期可额外延长半个月。

若检察院认为需作补充侦查,可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上限两次,完成后再送还检察院审查。换言之,整个审查起诉过程最长可达半年之久,其后案件才会进入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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