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列入国家规划意味着什么?(图)
原题目:科技创新能够列入国家规划吗?
科技创新(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11月14日讯】中共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中共决定把创新置于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这看上去很好。但是,把创新列入国家规划,这就大可推敲了。因为创新和国家规划二者之间是有矛盾的。
真正的创新,按定义就是不可规划的。规划是用来规定未来的活动的,但未来的活动总是会产生许多原先预见不到的变化,尤其是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按定义就不是预先可以知道的,你能预见到一位科学家明天会创造发明什么新理论新技术吗?如果你今天就准确地预见到了这位科学家明天创造发明的东西,这个东西就不是那个科学家明天创造发明的,而成了你自己今天创造发明的了。
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匡迪在2016年的一次讲演中提出:颠覆性技术创新在目前制度下是难以实现的。颠覆性技术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提出,它被定义为一种另辟蹊径、会对已有传统或主流技术产生颠覆性效果的技术。根据克里斯滕森的定义,颠覆性技术能够打破现状,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重新配置价值体系,并引领全新的产品和服务。与其他技术不同的是,颠覆性技术将造成利润空间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传统企业被新兴企业所取代。颠覆性技术创新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在新想法、新技术刚刚冒尖的时候,大多数人一般都不看好、不赞同,甚至无法理解。而中国现有的重大科研项目都是搞专家评审制,专家们坐在一起评审、投票,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把真正具有创新想法的项目给投没了。
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推出《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库恩批评了传统的科学的累积观点。按照这种观点,科学的发展只是已被认识了的东西的逐渐的、连续不断的增长,好象是一块接一块的积木逐渐垒成的一面笔直的墙。实质上这种立场只承认科学的增长,不承认科学的革命。库恩认为,科学的发展并不是新知识在旧知识上的平稳的逐渐累积,而是通过周期性的根本变化和主要观念的更替来实现的,也就是经过周期性发生的科学革命来实现的。无论是库恩的科学革命,还是克里斯滕森的颠覆性技术创新,其特点都是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事情自然也就不可能预先列入国家规划。
不错,中国利用举国体制,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科学技术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认真考察便可发现,这些成就多半属于抄作业,多半是发挥后发优势,其间有改进有扩充,有博采众家,更上层楼,但是缺少真正的创新。道理很简单,一个能够让相当一批官员和专家们首肯的创新,必然是已经“新”得很久了,已经不算“新”、更谈不上“创”了。这正是举国体制、计划经济的致命短板。
徐匡迪呼吁,“对颠覆性创新的意愿应给予宽容、理解与支持。”徐匡迪说,可能对未来产生影响的颠覆性创新技术,需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机制,需要战略眼光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在习近平挤压市场经济、回归计划经济的今天,徐匡迪的呼吁能起多大作用,令人怀疑。更何况,“对颠覆性创新的意愿给予宽容、理解与支持”,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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