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常委会决定下,由港府出手废掉4名议员的资格,民主派19位议员随即宣布总辞。(图片来源:宇星/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1月12日讯】中共人大常委会11月11日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定出新条件,让港府借此撤销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梁继昌4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民主派19位议员随即宣布总辞,香港议会自此再无“异见”声音。法律学者形容人大决定“无法无天”,如同直接实施独裁。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质疑人大今次决定是为“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行为增加案例,铺路控告民主派违反《国安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11日在北京闭幕,以161票全票通过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为撤销议员资格定出四大理由: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承认国家对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境外势力干预特区事务,或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在此新框架下,港府可绕过法庭程序和《基本法》第79条就议员丧失资格的规定,直接即时取消议员资格。四名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资格,泛民轰此举从根本上破坏香港三权分立制度,宣告“齐上齐落”,集体总辞。
北京人大常委会决定下,由港府出手废掉4名议员的资格,民主派19位议员随即宣布总辞。(图片来源:宇星/看中国)
绕过法庭 人大决定即DQ议员
《苹果日报》报导,特首林郑月娥当天在记者会称,是她提呈人大常委会就延任议员资格作决定,因该问题涉及人大常委会就第六届立法会延任一年的决定,以及对《基本法》104条的解释,港府不能自行决定。
有记者提问,过往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DQ),都须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相关议员有抗辩及上诉机会。但人大作出决定后,今后DQ议员资格毋须再经法庭程序,是否违反法律原则?林郑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全权解释《基本法》,人大决定是“依法办事”。
立法会自此失去民主派议员把关,犹如中门大开,一些备受争议的法案和拨款,如大湾区投票、23条立法、明日大屿拨款等,将不受阻拦地通过。林郑月娥对此喜形于色,直言“议会能够尽快通过,我们就会更加兴奋。”
法律学者:香港再无法治 干脆承认独裁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批评人大决定“无法无天”。他说,《基本法》第79条列明议员若违反誓言,要经出席议员三分二通过谴责才被取消资格。而就算有人违反《港版国安法》,都须经法庭审讯。但如今只要人大常委会认为有议员违反国安法,就即时取消资格,香港已无法治可言。
陈文敏又批评人大决定不让议员透过举选呈请覆核决定,也没有陈词答辩的机会,违反公平审讯程序。他质疑中央行使武断权力作决定,不理会香港法律及《基本法》;有关决定也无提及具体程序,即人大常委会可以突然取消议员资格。那么,选举制度还有什么意思?
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陈祖为也直斥人大决定违反《基本法》、破坏三权分立、违背法治原则,“政权现在有权用尽,无权就僭建权力,还大言不惭说是维护法治,干脆承认自己是独裁统治吧”。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则表示,从《港版国安法》到押后选举,再到今次撤销议员资格,都不在《基本法》内,北京已近乎赶尽杀绝温和民主派,今后香港政治已容不下异见声音,不要幻想温和反对力量能在议会内生存。
黄之锋忧铺路控违《国安法》
四名丧失议席的议员,早前在参选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时已遭选举主任取消资格。公民党议员杨岳桥、郭家麒及郭荣铿被指请求美国政府制裁香港,干预中国和香港的内部事务,属违反国家安全行为。会计界议员梁继昌则被指未有对美国制裁香港的行动提出任何异议或“划清界线”,远远未能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要求。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质疑,人大决定表面上是为取消议席,但实质是为“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行为增加四个案例,目的是铺垫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借口。他更忧虑政权刻意曲解民主派在《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论,借此以言入罪。如果容让政权带有诽谤的操作继续广传,不驳斥这些假消息,担心他日到所有人被捕甚至“被送中”,也不会有辩解的机会。
拒绝留任延任立法会的朱凯廸在Facebook发文,指2016年撤销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二人议席时,人大常委会只负责“释法”,起码经过一场由特区政府提出的司法诉讼。但今次人大的做法更进一步,“绕过香港法庭和立法会按法例DQ议员的权力,只要任何一个行政官员‘依法认定’(例如选举主任),就可直接宣布DQ,干手净脚”。他直斥政权任意行使权力,“香港已无政治,只有反抗和压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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