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不成立 当庭释放” 她哭得崩溃了(图)
近日有一篇关于反送中人士经历了法庭审判的文章,触动人心、令人省思。示意图。(图片来源:李天正/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0月27日讯】在脸书专页“旁听反送中故事”上刊载发一篇关于反送中人士,触动人心、令人省思的文章。该专页自述是几个记者,过去一年走上前线跑新闻,希望尽量记录被捕者的故事,别让“遗忘”不战而胜。底下是作者张丽珊的文章内容。
“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她哭得崩溃了
26岁的她站在被告席上面,纤瘦的身躯穿白色长身T恤、短裤,脚踏波鞋配白短袜。如果事先不知道她的年龄,还会以为她未成年。当法官宣判“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她的脸上没有绽放笑容,只见双眼通红。
而当她步出法庭时,到来旁听的公众看见她这副模样,纷纷都上前安慰,大多轻拍肩膊,有女的旁听师拥抱,但她只低头不语。后来,突然大哭,不肯离开法院大楼。
散庭之后,一班旁听师看那纤瘦身影与律师在庭外交流过之后,再目送她步入升降机,接着大家都到法院门外备伞等候。但是45分钟过去,仍未见她的身影,大家于是返回法院内,去会计部看她是否已完成领回保释金手续。
可眼前的情景是,她站在电梯大堂一旁嚎哭着,一位女性朋友握着她的手正努力开解她,她的男友默默地站在旁边陪伴。
纤瘦女边哭边不断的说“唔系呀,唔系呀”,朋友温柔地回答她:“你慢慢谂,话俾我知想讲咩?”但她还是只懂说“唔系呀,唔系呀”,掩面痛哭,待她稍为平复,朋友才慢慢地引导她,“你今朝起身做咗乜嘢?”,她开始静下来。
朋友再问“有无刷牙?”,她答有,“有无食早餐?”,她答不上,朋友遂转而问:“跟住系咪搭的士嚟呢度?”,她突然激动答:“唔系呀,我今朝迟到呀!”(但她这天的开庭时间为下午3时半,连日来有跟进她情况的旁听师对此补充说,她应该记错了前一日的事,因为那天确是朝早开庭,她没有迟到。)
“此刻,她内心好像仍停留在某段时空,或许将时序兜乱了。”
她时而激动时而默不作声,整理思绪期间,每见一样突然出现的新事物,或一罐饮品,或一张櫈,她都很抗拒,并激动大哭,猛说“不要、不要”,情况胶着良久,直到法院大楼快要关门,朋友终于成功陪伴她离开,事情才告一段落。
在大家稍感安心后,才互相诉说她为何会突然崩溃,听说“她以为自己要坐监”。那管大家怎么解释,她就是将自己禁锢在某一个时空,走不出来。有位旁听师说,之前一日案件审讯到尾声时,已看到她在庭上突然大哭,法官要休庭待其情绪平复后,才宣布“表证成立”。之后她再哭起来,足足成个钟,就连男的旁听师也忍不住流泪。
“官司等了近10个月才开审,2天审期,对被告却是漫长的折磨。”
这么长的等候审讯期,她不是唯一案例,最近听一件去年6月发生的案件,已纠缠超过一年,最终排至明年开审,不过这宗案涉及到多名被告,过程也较复杂,且每单案件的案情不同,所以不能以控罪相同的案件来作比较,再加上今年疫情来袭,裁判法院亦一度停开,仅能维持有限度服务,令部分案件需要等待“迟来的公义”。
纤瘦女因为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去年11月9日在黄大仙被捕。当天是科大生周梓乐在将军澳堕楼后,延至11月8日不治,网民即晚发起了多区悼念活动。根据案情,被告当日深夜于黄大仙庙附近被警员截获,于背囊内搜出一支士巴拿和一支雷射笔。
此案件缠扰她近十个月终于开审了,两天的审讯期,控方传召了4名警员证人作供。其中的争议,主要在于证明上述物品是否被利用来伤人或非法用途,但审讯过程中,辩方挑战了证物处理程序及记录过程,让形势扭转。
“法官斥警员处理证物过程:错漏百出、做法粗疏、不尽不实、欠缺专业、有违常理、疏忽不当、违反警例。”
裁判官翌日作出裁决,批评两名警员在处理及记录证物的做法粗疏与欠缺专业,包含警员A没有记录在警察记事册内,直至事发后8个月方在口供中补写证物,违反了《警察通例》第53条;后来他在补写的口供当中出现两大错误——把接收证物的警员身分写错,还漏写了重要证物镭射笔。
可警员A见到重大错误后,并没有在第二份口供中解释出错的原因,直至在庭上被追问时,他才首次披露了将证物处理事宜写在私人记事簿上,但是其上司及控方大律师却毫不知情,裁判官指相关做法有违常理、不尽不实。
此外,警员B没有正当存放证物入证物袋,而是放在私人储物柜达5个多月,而且他在检阅证物后更无在警察通用的资讯系统记录,违反了《警察通例》第30条;该警员直至今年7月1日才录取了第一份口供,并表示自己参考去年11月9日的5项文件,但是当时有关文件根本未出现。
裁判官将判词读到这里时,全法庭依然寂静无声,等待以下这段裁决:举证责任在于控方,而证物处理在普通法为重要一环,可在此案中因警员的疏忽不当,令法庭不能够确定证物没有受到不当的干扰,也未能确定证物是被告身上的物品,故裁定被告的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一声“COURT”之后,旁听席上的公众拍掌欢呼,然而纤瘦女仍呆站……
该案件编号:KCCC6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