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地图泄漏国家机密?光明乳业被罚30万 (图)
光明乳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图片来源:Shwangtianyuan/WIKI/CC BY-SA)
【看中国2020年10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丁晓雨综合报导)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一份30万元的处罚单,理由是“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中国地图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违反《广告法》规定,“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光明乳业广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遭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网络热传的一份沪市监总处〔2020〕322020000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光明乳业在2018年6月8日至2020年4月9日期间,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含有“中国地图”的《2016年-2020年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视频广告,其中使用的中国地图,“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责令停止发布,并罚款30万元。
由于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网络页面中,对此次光明乳业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无法查看,目前尚不得知光明乳业投放的广告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涉及到泄漏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尊严。
企业做个广告也能泄漏国家机密?在中国,这种事情并不鲜见。民众从处罚书依据的广告法条例,结合过去几年中相同的案例,大概都能猜到光明乳业这次触到了政府的哪只痛脚。
据国内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广告内容含有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并非个例,多数与涉事企业产品或广告中存在地图标示中将“台湾”单独列出、或使用中华民国时期的名词有关。
2018年,日本著名杂货品牌商无印良品,从日本原装进口外产品的包装上印有“MADE IN TAIWAN(原产国:台湾)”字样的钢制室内晾衣架商品119个,通过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和线下门店销售,被上海市工商局检察总队以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理由罚款20万元。
同年11月15日,无印良品因举行“都市WALKER”活动,在微博中告知参与者活动路线时,使用“在法租界梧桐树夹道间慢跑”的句子,遭到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万元的处罚。当时依据的条例也是第九条第(四)项,“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罚款并责令停止发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无锡市锡山一家烤肉店,因在店堂内一块广告画面中央用灰色方块绘制了一幅简易的世界地图,被当地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
监管部门的理由是,地图上标注了中国杭州(HANGZHOU,CHINA)、韩国首尔(SEOUL,KOREA)、日本大阪(OSAKA,JAPAN)、美国洛杉矶(LA,USA)、澳大利亚墨尔本(MELBOURNE,AUSTRALIA)等地名,同时附上了各国国旗。而在地图中台湾所在的位置,标注了台湾(TAIWAN),同时标注了一面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标志。
监管部门认为店主违背了“一个中国”原则,损害了“国家民族利益”。处罚依据仍然是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近年来,北京政府以对“台湾”的标注不符合中共的规定而四处霸凌国际企业及别国政府。对国内企业及个人当然更不会手软,即便是光明乳业这样的国资企业,也会因“泄露国家机密”而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光明乳业前身为上海可的牛奶公司,1996年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其控股股东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是上海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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