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献媚中共称香港无三权分立 誓将香港推向极权社会(图)
林郑以特首身份声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强调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互相配合、制衡,都是要经行政长官向中央负责。(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9月1日讯】日前香港通识科删除“三权分立”内容,昨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对此发表“香港无三权”论,引发社会哗然。今日,林郑力挺杨润雄,以特首身份声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强调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互相配合、制衡,都是要经行政长官向中央负责。
林郑和杨润雄的“伟论”颠覆港人几十年对社会的认知。《苹果日报》翻查资料,香港司法机构的权威人士: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陈兆恺等人都表达过香港实行三权分立;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指《基本法》清楚订明三权分立的原则。
林郑今天自行演绎,把“三权分立”解释成“三权分工”,宣称三个机关最终都是通过特首向中央政府负责,即中共一统三权。
法官抨击三权合作
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今年1月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发表致辞,抨击“三权合作论”,他指司法誓言包含司法独立这个重要宗旨,《基本法》第85条订明香港法院独立运作、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概念虽然简单,但它对于法官如何处理司法工作和履行宪制规定的职责,却至关重要,其重要性不容贬削;他还指法院的工作是依据法律解决争议、纠纷,所有人都必须服从法律,无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据《众新闻》报导,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曾在2001年香港报业公会和多个商会举办的午餐会上,谈到司法独立时指:“司法独立是权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权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法院的作用是确保立法和行政机关在执行其职责时遵守基本法和法律。”
被外界视为保守派的时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在2011年的一个讲座上也以“权力分立(或称三权)”形容香港的法治。陈当时说,权力分立是避免权力集中,避免引致权力被滥用;而《基本法》第59至65条、66至79条及80至96条,分别由三权机关各司其职,而分工则“取决于每个国家个别的政治架构或司法权限,关键在能否互相制衡”,“法治的稳固程度取决于制衡机制的成效”。
中共倡导三权合作 大权独揽
香港主权交接后,中共当局一直倡导香港要三权合作。据《苹果》报导,2008年7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访港发表“三权合作”论,表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被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反驳,指司法机构并不是行政机构一部份。
2014年6月,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宣传香港各级法官司法人员,与特首和主要官员都是“治港者”,爱国是基本的政治要求,他们要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职责,变相倡导“三权合作论”。
2017年5月,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京参加《基本法》研讨会时宣称,香港政治体制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架构,并重提特区管治团队必须由“爱国者”组成。
2019年11月,主管港澳事务的副总理韩正在反送中运动爆发后在京召见林郑月娥,他表示“止暴制乱”是当务之急,并指者也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以及香港社会的最大共识,暗示三权并非独立。
有网友留言表示,没有权力分立的国家就必定是极权国家。亦有人无奈表示: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把戏天天在香港上演。还有人指,人治政权当政下,香港以往的政制、常规、制度、法治、甚至《基本法》等通通都可以颠覆,重推一套共产党的制度 ! 由特区政府全体官员一同患上人格卑劣症,齐齐变脸就可知其中原委,没有最差,只有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