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民日报旗下杂志前总编借助人发稿敛财800多万

【看中国2020年8月29日讯】中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新闻战线》杂志社前总编辑万仕同,近日因接受请托为相关人员发表文章900余篇,受贿84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8月28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2020年4月28日,人民日报社《新闻战线》杂志社前总编辑万仕同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官方通报指万仕同涉对抗审查;违规收取版面费531万余元,私设“小金库”并支出个人旅游等费用84万余元;利用审定文章刊发和对外合作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841万余元。据指控,万仕同将受贿获得的钱款用于家庭购房、消费、理财等用途。

据陆媒《财新网》报导,万仕同的具体受贿事实共包括七项:

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间,接受耿某请托,为相关人员在《新闻战线》杂志上发表文章提供帮助,累计发表文章400余篇,并收受耿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20万元。

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间,接受夏某请托,为相关人员在《新闻战线》杂志上发表文章提供帮助,累计发表文章400余篇,为此收受夏某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88.7万元。

2015年4月至同年6月间,接受周某请托,为相关人员在《新闻战线》杂志上发表文章提供帮助,累计发表文章40篇,为此收受周某人民币40万元。

2015年4月至同年7月间,接受谢某请托,为相关人员在《新闻战线》杂志上发表文章提供帮助,累计发表文章30余篇,为此收受谢某人民币39.6万元。

2015年3月至同年4月间,接受白某请托,为相关人员在《新闻战线》杂志上发表文章提供帮助,累计发表文章20余篇,为此收受白某人民币22.5万元。

2015年3月至同年10月间,接受于某请托,为相关人员在《新闻战线》杂志上发表文章提供帮助,累计发表文章9篇,为此收受于某人民币10.6万元。

2015年底,万仕同在《新闻战线》杂志社商议与北京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运行《新闻战线》下半月刊的过程中,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请托,为实现双方合作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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