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土改“杀地主”的真正目的(图)


中共土改杀地主,整个农村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网络图片)

1950年6月,中共决定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一声令下,整个农村立马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200多万地主的人头纷纷落地。为什么中共要开展“土改”,为什么要杀那么多地主?中共土改的第一大目的是掠夺地主的财富。

中共土改的第一大目的:掠夺地主的财富

《西行漫记》的作者——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说过这样一番话(大意):我曾追问毛泽东,井冈山时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么大,人口只有200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你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军粮军饷的?毛泽东“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

毛泽东为什么不直说呢?显然有难言之隐。

20世纪30年代,红军在井冈山五次“反围剿”,枪炮齐鸣,火光冲天,捷报频传……最后兵败逃窜。仗打得那么热闹,支撑热闹场面的军粮军饷、武器弹药补给……钱,从何而来?

“战士(农民)的鲜血”好理解,打仗要死人,死的战士都是农民;“农民的血汗”也好理解,打仗要消耗钱财,消耗的自然是农民的血汗钱。

地主的鲜血”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从1927年秋收暴动,入井冈山搞武装割据开始,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是沿袭“打土豪”的办法,解决军粮军饷的。

他们每“解放”一个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杀掉,夺取他们的财富充作军粮军饷。“红区”(共产党占领地区)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没得油水可捞了,便派出突袭队,趁月黑风高之夜,到“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斩尽杀绝,掳掠一空……久而久之,“白区”靠得近的“土豪”也打光了,老百姓跑得精光,形成一条30多里宽的“赤、白交界”绝无人迹的“阴阳地界”……

1949年后,百废待举,到处需要钱,入不敷出,财政危机相当严重。在军事方面,西边要进藏,南边要“解放”海南岛,东南准备攻打台湾,北边要“抗美援朝”,几百万“解放军”军粮军饷从何而来?……于是,历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夺最富庶的江南农村地主财物的“土地改革”运动,便应运而来了。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八大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进行土地改革。毛泽东毫不讳言,要把“土改”列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这就是“土改”第一大真实目的:夺取地主的财富,解救新生的红色政权的财政危机。

中共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杀一儆百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

中共建政后,国民党及其遗留、派遣在大陆的军政人员,反抗是相当强烈的。自发性的民间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个乡政府“端掉”了。新生的红色政权内外交困,随时有被颠覆的危险。这时,毛泽东认为,必须把“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镇压下去……杀谁呢?不幸,历史选择了“地主”作为“儆猴”的这只“鸡”。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

这时,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明日刑场上便有十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要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

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于耳。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台下在积极份子的带领下发出一片震耳欲聋的口号声,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台上的积极份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

在这节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别温和,待人十分宽厚,以前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没人告他的状,也许能逃过一劫,留下一条小命。如果几十年来因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说话不小心,得罪过某位贫雇农,在土改干部的挑唆下,贫雇农指控他是“恶霸地主”,就完蛋了。——只要有人说你是“恶霸地主”,你就是“恶霸地主”,没得分辩的余地。

在贫下中农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杀十分可怜,不记恨往日的小事,宽宏大量,什么也不说,这位地主的小命也许能保留下来。如果是个生性嫉妒、幸灾乐祸的积极份子,见人受罪心里乐,看到杀人便兴奋,告状时添油加醋,无中生有,一个一个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经不住土改干部反复劝说,说错一句话致使某位地主丧命的,事后这位善良的农民良心发现,一辈子追悔莫及!

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户户(地主家)冒烟,村村见红”。假设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设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总之,至少要杀一个,杀一儆百嘛!

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杓,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血腥、残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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