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组织:大规模DQ参选人并押后选举破坏基本人权(图)


“法政汇思”质疑港府决定,指当局大规模取消立法会参选人资格以及延迟立法会选举,违反香港人的基本权利。图为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市民前往票站投票。(图片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处)

【看中国2020年8月3日讯】日前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引用《紧急法》宣布延迟立法会选举一年,此前还有12名民主派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即取消其参选资格(Disqualify,简称DQ)。法律组织“法政汇思”发表声明质疑港府决定,指被当局视为不拥护《基本法》和不能保证效忠香港特区的行为定义变得越来越模糊,并指当局大规模取消立法会参选人资格以及延迟立法会选举,违反了香港人的基本权利。

成立于2015年的法政汇思(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是一个由香港大律师、事务律师、法律系学生,以及拥有法律学位人士所组成的专业团体,其目的是捍卫香港的法治、司法独立,并为民主、人权、自由、公义等香港核心价值发声。

据“立场新闻”报导,就今次事件法政汇思整合五项选举主任取消民主派参选人资格的理由:一、寻求外国干预;二、意图无差别地否决政府议案;三、支持港独或自决;四、原则上反对港版国安法;五、拒绝中央对特区行使主权等。

法政汇思引述香港高院案例,质疑被提名人言行是否有“强而有力,清晰和具说服力”的证据,“客观而明显地”证明他们没有拥护《基本法》并保证效忠香港特区的意图,以此为据来取消他们的选举资格。

法政汇思指,会被视为不拥护《基本法》以及不能保证效忠香港特区对行为变得越来越模糊,在2016 年 7 月,主张香港独立的候选人梁天琦和陈浩天等,和支持港独或民主自决的六名当选立法会议员,皆因修改誓词而被取消议员资格;其后黄之锋亦相继在不同选举中因其民主自决的倡议而被取消资格;而目前来讲,反对港版国安法则变成了剥夺参选人资格的理由。法政汇思强调,政府做法不利于举行符合国际人权法的公平公正的选举。

法政汇思亦引述法院指,公民选举权是“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因此认为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限制必须是合理和成比例的,香港政府将立法会选举推迟整整一年是尽其所能的最后选择,而林郑月娥尚未证明她有考虑过其他可行办法举办立法会选举,而《立法会条例》亦没有授权特首推迟立法会选举至下一年。法政汇思指,真正周期性选举和被选举的基本权利是维持一个文明、有秩序的社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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