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昌南花园业主须知(图)


武汉(图片来源:Howchou/Wikipedia/CC BY-SA 3.0)

【看中国2020年7月26日讯】武汉市汉阳区昌南花园无赖李平及背后红黑两道的各种同类,道理在汉阳区信访,在永丰街派出所等多个场所已经讲得清清楚楚,今天还是对这群无赖再说一遍。

1、根据物业法本小区在2015年5月份已在街,社区的督导下,成立了业委会,根据国家法律前期物业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各项资料及公共财产的划分和移交,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订立新的服务合同,三个月后,前期物业李平并未进行公共财产的移交,也未与业委会签订新的服务合同。由于前期物业赖着不走,导致新选定的物业无法上岗。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2015年5月至2015年8月后,前期物业已失去了服务资格,更不存在业主欠物业费的说法。

2、“我司法人李平”(我司是国家机关的专有称呼,例如:国务院新闻司,全中国没有一家商业公司胆敢自称我司,这只是顺便给这些文盲加流氓普及一下知识)话说“我司李平”在本小区违法犯罪,侵犯群众利益,涉案数千万元,是她欠群众的,而不是群众欠她的。

3、公共电费范围包括:H栋楼下的门面,幼儿园,物业楼,由于李平多收电费,她已将公共电费部分超额赚取,而小区的高层供水和电梯只占公共电费的极小部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前期物业李平,从2015年8月至今,对本小区已属非法占据,所以现在是她必须吐出赃款和滚出昌南花园的问题。因此,停电、停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李平负责。

 

2020年7月25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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