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岳闲话】论王振华的律师无罪辩护(图)


如果王振华不是身价千亿的巨富,不是中共全国人大代表,不是无数个会长、副会长的头衔,陈有西律师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他作无罪辩护吗?(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7月20日讯】中国超级富商王振华猥亵幼女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而嫌犯王振华及辩护律师陈有西不服判决,均表示上诉,陈有西律师为此发表了一篇千字申明,我们很难相信,这就是中国最负盛名的刑辫律师的法律辩护水平。

首先,陈有西是作的无罪辩护,我们来看控辩双方都承认的事实,王振华的情妇兼皮条从外地骗来两个小女孩到上海一家五星级宾馆,王振华挑选了其中年仅9岁的更小的女孩,到房间单独相处了13分钟,小女孩哭喊着跑出来向稍大13岁的姐姐哭诉,碰到了一条色狼。随后,小女孩的家长异地报警,事后王振华支付王艳芬介绍费10万元,后小女孩经上海司法鉴定,二级伤害(细节不一一描述)。

我们不知道,陈有西凭什么有勇气作无罪辩护?大家试想,如果王振华不是身价千亿的巨富,不是中共全国人大代表,不是「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得者,不是无数个会长、副会长的头衔,陈有西律师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他作无罪辩护吗?

我们再看他的申明理由:

1、陈有西说“王振华没有恋童辟,只嫖16岁以上的”,而事实是王振华在一个13岁和一个9岁的女孩中挑选了这个9岁的。陈有西竟然说王振华没有恋童辟,陈有西有什么事实根据说服全世界人民王振华只和16岁以上的女孩发生性关系;

2、小女孩和王振华在房间单独相处了13分钟,陈有西说:“因为王振华上卫生间等其他事情,占用了8分钟,真正与小女孩单独相处只有5分钟。”在房间里没有视频录像的情况下,而是来自王振华的自我叙述,陈有西凭什么采信王振华的个人叙述?退一步说,即使只是5分钟,然道就不能实施犯罪?

我们不知道陈有西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性经验、还是根据哪条自然法则来作出的判断。陈有西用这样的理由作无罪辩护,如果面对的是陪审团,我相信没有一位陪审员会接受他胡说八道的观点。

这次王振华案的判决和辩护,引起了全国人民的群情激奋。不是因为老百姓仇富,而是老百姓觉得王振华身为中共全国人大代表,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政商地位如此之高,他不仅仅是巨富,还是我们人民的代表,却干出最肮脏下作的事情,全国人民感情上无法接受。

而陈有西律师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几乎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老百姓认为,陈有西是为了那1200万元的诉讼费而抛弃了做人做事的底线和良知,所以全国人民才有如此强烈的反应。

至于在量刑方面,老百姓说得好,掏个鸟窝可以判10年,而对一个人造成了无可挽回的重大心理伤害却仅判5年,这太可笑了。要么,这个法律制定得可笑,要么就是对法律的解释和理解避重就轻。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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