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香港 容易发达
这是一宗发生于十年后的案件。2030年7月1日,陈先生在金紫荆广场升旗仪式后,以“大声公”用粤语高呼“36390286”,连续喊了十次后,终于有多名警察上前把他拘捕。
陈先生大惑不解,问为什么要拘捕他?其中一名警员说:非事必要你讲,但你现在所讲的所有说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另一名警员对陈先生说:你喊的口号“36390286”,带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意思,你涉嫌干犯了《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第三名警员则补充:你亦都同时涉嫌藏有和使用攻击性武器,在刚才的情况下,“大声公”就是你的武器!
陈先生即时喊冤:阿Sir,“36390286”是“生活香港,容易发达”的意思啊!“大声公”只是音响器材,不是攻击性武器啊!冤枉呀!
第四名警员即时对陈先生说:你有说话,就留待跟法官讲啦!
由于涉及《国安法》,由其中一位指定法官,李志豪法官开审。控方请来语言专家来证明“36390286”即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意思,但是事与愿违,语言专家作供时表示,“36390286”应该是“生活香港,容易发达”的意思,多过“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意思;关键在于最后的数字6,6是入声字,但是“时代革命”的“命”字不是入声字,反而“容易发达”的“达”字是入声字,所以,如果说“36390286”即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结论并不稳妥!(语言专家补充,“36390282”较准确。)
控方律师(检控官)盘问陈先生:为什么不直接喊“生活香港,容易发达”?
陈先生说:因为我十分害怕会被暴徒暴力对待,如果我直接说“生活香港,容易发达”,一定会引起“本土派”的不满,甚至普通“黄丝”都会不满,我不想被人围殴,所以喊“36390286”代替。
检控官再问陈先生:“生活香港,容易发达”又好,“36390286”又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动机何在?对你自己有何好处?
陈先生说:无什么好处,我只是爱国爱港,希望帮香港做点宣传,吸引更多投资者,来香港投资,为香港带来财富!
李志豪法官结案时说:这是一宗典型的“以言入罪”案件,举证责任在于控方,被告毋须证明自己无罪;因此,“生活香港,容易发达”又好,“今日香港,容易发达”都好,其实被告毋须交代。法庭着重的,是控方是否能够在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被告触犯了《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即是证明被告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高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以达到其宣传“港独”的政治目的;然而,所有供词都没有说被告曾经说过“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被告只是说过“36390286”遮,而在任何语言中,“36390286”都不等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明显证据不足,疑点重重,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控方还要把本案带上法庭?现在宣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原来陈先生并非香港人,他来自广州,是国内著名的维权人士,是中共的眼中钉,所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一早已经严密监视陈先生的一举一动,希望给他一个小惩大戒;所以今次陈先生被无罪释放,中共深感不满,结果促成律政司决定上诉,并把案件交由另一位指定法官,郭伟健法官重审,后事如何,有待分解!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侯镇安
20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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