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投票通过 陈菊出任监察院长(图)


立法院通过同意票,陈菊出任监察院长。(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7月17日讯】立法院会今(17日)上午进行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投票,虽然国民党团一早就在议场内及立法院外发起抗议,甚至一度推挤、争抢圈票处,但投票仍持续进行。最新投票结果显示,在民进党团全力支持下,前总统府秘书长陈菊以65张同意票,通过出任监察院长。

自由时报报导称,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同意权之行使,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2分之1同意为通过,根据开票结果,今日共70位立委领取监察院长选票,同意票共65张,不同意票为3张,另有2张无效票,同意票已超过全体113位立委之半数,顺利过关。

中央社引述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7条规定,监察院设监察委员29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任期6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去年12月10日,立法院三读通过“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明定监察院下设国家人权委员会,由监察院长兼任主任委员,将接任监察院长的陈菊也将兼任第一届国家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监察院人事同意权之行使,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1/2之同意为通过。

另外,在议事人员开票的同时,国民党立委也在议场内持续抗议,试图阻止投票。蓝绿双方火药味十足,互不相让。

据报导称,现年70岁的陈菊,出生于台北县罗东区三星乡(今宜兰县三星乡),1969年自世新专校毕业后,曾任中国青年党籍台湾省议会议员郭雨新的秘书,此后积极投入民主运动。

1979年,陈菊因美丽岛事件被捕,翌年被检方依叛乱罪起诉,后来在国际压力下,陈菊获改判6年有期徒刑。

出狱之后,陈菊陆续担任台北市社会局长、高雄市社会局长、劳委会主委等职务,2006年当选高雄市长后,一直担任高雄市长,至2018年4月才转任总统府秘书长。

日前,陈菊获总统蔡英文提名出任监察院长后,为求中立,已宣布退出民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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