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七一伤警男子提堂 警方隐瞒重要证据(图)


昨日,疑似刺伤警员的被告在东区法院提堂。图为香港东区裁判资料图片。(图片来源:周秀文/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7月4日讯】七一港版国安法实施第一日,仍有大批港人上街示威。下午一名防暴警察于制服示威者时,被利器刺伤。警方于翌日凌晨在机场拘捕疑似刺伤警员的被告,案件昨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押后至八月末再审,裁判官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

7月1日下午4时左右,大批无法向铜锣湾方向行进的示威者聚集在天后一带,警方上前做驱散行动,编号为25116的警员独自一人冲入示威者之中,并大力拉扯一名示威男子,试图将他制服,其后双方倒地。在场的示威者欲解救被制服男子,和警员拉扯、推撞,其中一名示威者拿出短刀刺伤港警手臂后逃脱。

被控以意图伤人罪的被告名为黄钧华,24岁,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之前曾任职土木工程师,今年2月怀疑因为参与罢工而被解雇,目前做厨师,过往没有刑事记录。

庭上控方律师指,警方在案发当晚收到匿名电话,称刺警者当晚会离港前往伦敦,但就未透露被告姓名。于是警方联络航空公司,以20至30岁男子,事发后购买机票离港,两个条件锁定当晚飞往英国伦敦的被告。

当晚,警方在机场以广播寻找被告不获回应,其后警方登机巡查,在国泰航班上将他拘捕,警方在被告身上搜获少量现金、香港特区护照、BNO护照和出世纸。

控方在庭上指,被告只购买了单程机票的说法,被辩方更正。被告律师(辩方)表示,被告女友代为购买了回程机票,会在伦敦返港再转机到台北。裁判官何俊尧质疑,警方(控方)只提供利于自己的资料,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没有交出来,认为警方做法或对被告不公平。

至于控方指警方在拘捕被告时,发现他没有坐在飞机上的原订座位,辩方解释指,被告只是不小心记错座位行数,把登机的64号闸口记错成64排座位,因此坐在前一行,并非刻意躲避。

对于控方指被告未有在机场回应警察广播,裁判官何俊尧询问警方在机场的广播次数和时间,控方则表示未有相关资讯。另外,辩方指被告在被捕后配合警方工作,未显示出任何暴力倾向。

控方指警方要进一步调查,翻查案发地点和被告住所周边的闭路电视做对比,并要化验相关证物。辩方指控方证据薄弱,仅凭带口罩的照片,无法辨别容貌,不足以证明被告就是施袭者。

控辩双方方陈词后,裁判官认为今次控罪严重,辩方现时未能解释控方提出的巧合性,如被告在案发后离港的行为,故此认为被告有机会潜逃,拒绝其保释申请,案件押后至8月24日再讯。

聆讯当日,有二百余名市民到场旁听、支持,有市民表示,被捕手足如家人,前来声援表示关心。亦有市民担心警方举证时刻意隐瞒关键证据,制造被告畏罪潜逃的假象,希望案件可以得到公平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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