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认活摘器官?北京新规曝光 民间震惊(图)


中国官方2日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引发外界关注。(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合成)

【看中国2020年7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7月2日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将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一出震惊民间,外界质疑:难道以前18岁公民有被活摘?若该法实施,18岁以上公民仍可被活摘,不追究刑责?

禁摘取未成年活体器官 民间震惊

中国多家媒体7月2日纷纷转载《北京日报》的一篇题为<国家卫健委: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的报导。报导称,中国国家卫健委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明载: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行为,都将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这一消息传出后,在民间引发不小争议。

《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在推特上写道,“这个标题莫非是说:1、以前摘取未满18岁公民活体器官是不追究刑责的。2、摘取18岁以上公民活体器官过去和今后都不追究刑责。”

 

 

知名财经评论人士“财经冷眼”也发推文说,“这算是承认了,摘取18岁以上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中共活摘器官的证据”、“18岁以上可以随便摘?”“恐怖!”“这不是把人活杀吗?应处极刑!”

活摘器官恶行仍在中国发生

事实上,长久以来中国大陆活摘器官进行移植手术的行为就备受国际关注。

根据大赦国际组织资料显示,2000年至2005年,中国有41500起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无法解释。

2006年首次有证人出面披露,中共正在强制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此后的10年内,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中共犯下了活摘器官这样的反人类罪行。

此后,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皇家检察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接受了独立人权组织的请求,就中国大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多方调查,并于2006年7月发布“中国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报告指出通过52种不同的证据证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确实存在。

对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中共绝口否认,但同时又拒绝联合国的要求、公布相关数据来反证,并拒绝外国组织进入中国独立调查。

2019年6月,独立人民法庭在英国伦敦宣判,指中国(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为确实存在多年,该行为迄今仍然存在,而法轮功学员则是器官供应的最主要来源。

独立人民法庭作出这一判决后,包括英国路透社、《电讯报》、美国《福布斯》等在内各大主流媒体纷纷给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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