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权力大增 经特首批准可监听嫌疑犯(图)
昨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港版国安法,当中大幅扩大警权,经过行政长官(特首)批准之后更可监听和秘密监察。图为香港粉岭区居民与港警争论并发生冲突。(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7月1日讯】昨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港版国安法,并在当晚11点生效,并且公布完整条文。当中大幅扩大警权,香港警务处于办理国安案件时,可以搜查多项,并要求嫌疑犯交出旅游证件、冻结财产,经过行政长官(特首)批准之后更可监听和秘密监察,警务处也将于今日成立国家安全处,专职处理相关工作。另外,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今日举行记者会说,“造谣说香港太子站发生打死人事件,把社会不满情绪集中指向香港警方”可能犯法。
港警权力大增 经特首批准可监听嫌疑犯
《自由时报》综合港媒报导,港版国安法第43条中提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准予警方等执法部门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各种措施。”
而港警可采取的措施中,包括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证据之处所、车辆、船只、航空器以及其它相关地方和电子设备;并要求涉嫌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者交出旅行证件或限制其离境;对用于或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跟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押记令、限制令、没收令以及充公。
另外,港警得以要求资讯发布人或有关服务商移除资讯或提供协助;要求外国及境外政治性组织,与外国及境外当局或政治性组织代理人提供有关资料。
港警经行政长官批准之后,可对有合理怀疑涉及实施危害国安犯罪者进行监听和秘密监察,并对疑有宇真查相关资料或物件的人员要求回答问题或提供资料及物件。
港警针对各种公众活动执法部分
报导还指出,港警会在活动现场录影及搜证,并可警告在场的人听从指示。消息人士称,港警未必要预先警告,而是可视情况进行即时的拘捕,同时也保留日后作出拘捕的权力。
港警同时也会设置新的大型警告横额及口头警告,并警告现场人士可能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可要求现场人士停止有关行为,否则可能将会作出拘捕及刑事检控。在扣留时间方面,目前初步仍与现时一样,至多48小时;是否有特别的拘留地点,消息称仍在考虑中。
网友纷纷质疑,“相信中国共产党的话是傻瓜!”、“不是法院,变成特首?真是摧毁司法!!”、“香港言论自由已死 下一步网络限制 昨日新疆 今日香港 明日台湾?”、“中国共产党设计香港一个陷阱,不论你在哪边转机还是那边过境可能都会抓去关了”。
张晓明:造谣8.31太子站有人被港警打死 致社会憎恨警队属犯罪
据《立场新闻》报导,张晓明、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1日举行记者会,解释港版国安法。张被问到何为勾结外国,以及引发市民憎恨北京与港府,他指一般正常的对外交流交往,不构成犯罪,只有“相互串通干坏事”才算是犯罪;如果憎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便可能犯法。
张晓明举例,“类似”去年反送中风波时,“突然有人造谣说香港太子站发生打死人事件,把社会不满情绪集中指向香港警方,子虚乌有的事情”,另外,针对中央政府的恶意造谣而造成严重反果都可以犯法。
张晓明又表示去年亦有人到外国“乞求”外国政府制定法律制裁北京,亦是“故意而为”,如果造成后果都可以论罪处罚。
网友反呛
“柒婆令香港人憎恨习帝属犯罪”
“憎恨警队,是警队自己造成,与人无尤”
“咁警察打人引致社会憎恨警察洗唔洗拉?”
“多谢张主任告诉真相,八三一真系有打死人”
“831就算冇死人 黑警乱打人都唔应该 之后仲要唔处理警暴加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