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首咏史】五十四:张志新(图)
竖眉拍案斥奸佞,傲骨横空惊俗尘。(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6月27日讯】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1975年4月4日),女,天津人,1975年被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经过公开审判处死,1979年被中国共产党平反并被追认为烈士后开始闻名中国。她的监禁生涯从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续了六年,直至被执行死刑。关于她的笔录目前尚未被中共公安部公开。
风雨神州苦暴秦
万夫辟易自全身(2)
竖眉拍案斥奸佞(3)
傲骨横空惊俗尘(4)
重典安能抑正气(5)
割喉犹惧泄颦伸(6)
垂馨千祀奇巾帼
一瓣心香祭志新
注(1)“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一份血写的报告》。
注(2)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注(3)1969年,批斗会开始批斗张志新,张志新回答:“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9月18日,张志新因“现行反革命”罪名被捕,一度羁押6年。在监狱中,张志新写下《一个共产党员的宣言》。
注(4)张志新在监狱备受折磨,用铁丝钳住她的舌头和嘴巴,把拖布往里面噻,背上背着18斤重的铁锤,脚上带着脚镣,辽宁省的政治官员多次在狱中殴打张志新,将其头发拔光,政府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之后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
注(5)张志新在行刑前经过多日小号(一种只能坐,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笼)及割喉等酷刑的折磨,已经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大小便里。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市东陵区大洼刑场被执行死刑,时年45岁。一个女管教员目睹惨状旋即昏厥,而割喉命令出自毛远新。颦伸,疾苦的叫声。元.戴表元.采藤行:“藤多力困一颦伸,对面闻声不见人。”
在毛时代,敢说真话者往往要付出生命作为代价,我相信,能有着像林昭、遇罗克、张志新诸烈士的见识的人不少,起码我本人在六十年代末就有类似的想法,甚至比他们走得还要远,但我们大多是怯懦的人,在那种环境下,根本不敢跟好友甚至家人透露这种危险的思想。被知心好友出卖,被家人“大义灭亲”,在那个年代是司空见惯的事,惊弓之鸟们敢不引以为戒?
在胡耀邦主政的较为宽松的几年里,报刊杂志刊登了一些她们遇难前后的遭遇,纳粹分子也好,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也好,跟我党的专政机关比较起来都宛如君子,他们甚至不懂得在喉咙上动手脚,以致临刑者肆无忌惮地大喊口号。记得唐代酷吏周兴曾自夸道:“被告之人,问皆称冤,斩决之后,咸悉无言。”我党更绝,死刑犯一律瞠目结舌,连“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都不让你说,遑论呼冤?
中国的女姓在面对暴君暴政之时,往往比男子表现得更坚韧,更刚烈,更勇于承担本属于男性的责任,在文革殉难者中可列出一长串名字:林昭、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王佩英……𧫴向她们献上一瓣心香。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