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对国安法表震惊 商界最忧十件事 外资准备撤(图)
国际商会─香港区会直指北京强推港版国安法令人震惊,令外国投资者恐惧和失去信心。(图片来源: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6月23日讯】北京强推“港版国安法”破坏香港司法独立基石,势将冲击营商环境和金融中心地位。国际商会─香港区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Hong Kong)对北京代香港立法表示“震惊”,形容摧毁港人与投资者的信心,又警告香港一旦失去“法治保护伞”,海外人才将不愿来港。金融界人士指,不少海外投资者已拟定方案,随时撤出香港。
国际商会─香港区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Hong Kong)6月22日发表对“港版国安法”的意见书,形容中央政府突然提出代香港立国安法是“令人震惊”,且事前并未征询香港市民意见,“摧毁港人对中央政府的信心。”
失去两制“保护伞” 失海外人才
商会指出,外界或质疑国安法与香港《基本法》的条文不相符,批评目前立法情况既不清晰,又存在很多不肯定因素,令人对香港经济及个人自由和安全感到忧虑。目前社会已形成一股恐惧和失去信心的气氛,国际人士更预期香港的高度自治受到侵蚀。商会担忧,“海外人才将不再愿意来港工作。”
商会强调,《基本法》是国际商界认为香港拥有自由和有竞争力营商重要价值,法治和资讯自由向来获“一国两制”保障,但推出国安法损害了有关屏障,“更令人极之担忧是将来进一步破坏这个保护伞的先例。”
国际商会香港区会于1998年成立,是环球组织国际商会的香港区代表机构,成员均来自大企业。商会现任主席李泽培,是力宝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出任独立调查委员会委员调查2007年“教育学院风波”;利丰集团主席冯国经是国际商会前主席。商会前年庆祝成立20周年时,特首林郑月娥曾担任主礼嘉宾。
国际商会十项建议 折射商界十忧
国际商会在今份意见书中提出的十项建议,正好折射了商界和投资界对“港版国安法”的焦虑所在:
一、忧随时误堕法网——商会促法案应清楚说明什么情况属于违反或触犯该法例;
二、忧“勾结”外国定义含糊——法案须界定或清楚说明一些用语,例如什么情况属于“干预”、“勾结”或“危害”﹔
三、忧大陆机关代港执法——商会指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政府自行制定国家安全法,显然香港政府理当进行执法。因此内地的国家安全机构似乎毋须在香港设立执办单位。若说香港不能处理经界定为严重损害国家安全的个案,无疑是否定《基本法》授予香港政府的权力;
四、忧国安法与香港普通法不相容——商会强调法案须配合以普通法为本而建立的香港法律制度,以体现法治精神;
五、忧被秋后算账——商会指法案自颁布之日起不应具有追溯力;
六、忧香港司法独立受损——商会指法案不应削弱香港司法机构的独立性,而现行执法及法庭审讯的做法及程序应该延续;
七、忧设“特别法庭”审案——香港不应另设法庭处理国安法的案件,审理法官不应因种族、宗教、良心、国籍或性别而被排除;
八、忧国安法侵犯人权——法案应符合各条国际人权公约及联合国人权宣言而制定;
九、忧暗藏“送中”条文——商会指《逃犯条例》条例草案因造成社会不安和削弱港人信心,已被撤回。国安法不应再有类似的条文﹔
十、忧冲击金融中心地位——法案不应损害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作为国际金融、商业和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国安法实施 港评级恐再受影响
另外,据《苹果日报》报导,评级机构惠誉早前已两度调低香港主权信贷评级,令香港的评级跟中国仅相差一级。惠誉高级董事Andrew Fennell也警示港版国安法一旦生效,或增加不确定性并打击投资者情绪。虽然目前对香港的评级及展望已纳入立法风险、香港的潜在改变和美国的反制措施,但若实施国安法后,中期改变国际和本地投资者对营商环境的信心,有机会进一步影响香港评级。
资深对冲基金经理、“2047香港监察”召集人钱志健对《苹果》表示,自去年港府提出《逃犯条例》修订,市场已一度部署撤资。今次港版国安法来势汹汹,令投资者对香港法治顿失信心,对前景不安,忧虑出现商业纠纷时,北京会横加干预或施压。虽然港府宣称未见外资撤走,但钱志健指出,真正的撤资不会大张旗鼓,其实很多金融公司已拟定方案,做好两手准备,一旦香港失去一国两制,就会转移业务去其它普通法地区。
钱志健慨叹香港目前的情况已容不下任何批判声音,连上街都禁止,全无制衡;连银行最高层都去签名支持国安法,不再政治中立,用党思维做事,对投资者资产保障已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