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捍卫者被控“试图分裂西藏” 遭秘密重判12年(组图)


西藏人贡嘎是藏族人权捍卫者、生态环境保护者,亦是中国在押政治犯。他因为被控“试图分裂西藏”,而被法院秘密判刑12年。(图片来源:维权网)

【看中国2020年6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维权网昨天(6月1日)获悉,关于遭到秘密重判12年的藏族人权捍卫者贡嘎的“试图分裂西藏案”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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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权网报道,被控“试图分裂西藏”而被秘密判刑12年的西藏人贡嘎,出生年月、职业皆不详,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旁多乡人,他除了是藏族人权捍卫者、生态环境保护者,亦是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00年起,北京当局就开始规划将在拉萨市林周县附近的矿区建设与实施“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因为该工程要在两条交汇在林周县旁多乡的河流——旁多措河、热振河之上筑坝截水,故为了确保顺利开工,相关政府部门就在2003年、2004年两次召开藏民大会,郑重告知村民此项工程是“中共中央的指令,若有藏人试图阻止施工,将以政治罪名进行拘捕”。随后数年,因为有关部门迅速投入了大量的施工准备,不只在当地进行频繁测量、建桥与建路等工作,而且随意排放污水、炸山挖石、大量采矿,致使严重毁坏了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附近村民的民房则出现了裂痕,且大面积农田亦遭到毁坏等现象。

2009年7月15日,因为拉萨市林周县的“旁多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当局也立即强迫旁多乡119户、约近700名的藏民尽快整体搬迁。

因为当地藏民不愿意搬迁,故而多次向政府部门提出了投诉请求,但是都毫无果效。2011年4月,遂迫于进行集体维权及和平请愿,以期能够借此阻拦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专案。孰料却遭到西藏当局的强烈打压。

贡嘎、白玛等6位藏族人权捍卫者即因此遭到拉萨市警方野蛮抓捕,从此失联。

2012年,贡嘎、白玛等6人案分别遭到拉萨市法院以“试图分裂西藏,并组织领导了以保护环境为名的抗议活动”的罪由,秘密判刑8至12年不等徒刑,贡嘎亦遭到判徒刑12年,直至2023年4月刑期满。

贡嘎目前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中服刑。


2012年,贡嘎、白玛等6人案分别遭到拉萨市法院以“试图分裂西藏,并组织领导了以保护环境为名的抗议活动”的罪由,秘密判刑8至12年不等徒刑。(图片来源:维权网)

此外,根据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简称:HRW)5月14日发布的〈中国:西藏扫黑运动封堵异议——至少51藏人因和平言论被定罪〉一文表示,西藏当局正在利用全国性的扫黑运动,打击涉持不相同政见藏人的和平言论。被控刑事罪名者包括了宣导西藏文化与环境保护、批评官员的贪腐及疑涉支持达赖喇嘛的人士。然而,该运动的目标还包括了起诉或以其它方式惩罚参与没有经过许可宗教活动的信徒,以及参与宗教活动的藏族公务员。

北京当局从2018年1月起在全中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打击贩毒、赌博与其它团伙犯罪。此后,各藏区至少已经有51名藏人由于从事有关环保、土地维权、宗教、揭发官员腐败的和平上访或是抗议活动而遭到法院以“团伙犯罪”判处最高的9年徒刑。当局还把这一场运动与对藏族政府官员及中共党员的整肃联系起来,显然是根据他们的个人观点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中国当局素来以牢狱对付西藏的和平异议”;“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又加剧了对共党统治疑有贰心者的迫害。”

此次行动称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政治目的是在2018年宣布在藏区开展该运动的官方档案里即昭然若揭。

人权观察曾经在《“非法组织”:中国打压西藏民间团体》的报告中做了一番详述,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所下达的一道指令,任何个人、团体如果在环保或是推广藏族语文、民俗与文化等议题上“宣称自己是群众‘代言人’的”,都会被列入“团伙犯罪”的一种形式。

该指令还说禁止不具备官员身份的人士介入调解地方纠纷,但是在西藏这一项重要的民事功能通常是由喇嘛或是其它地方贤达担当。当局过去从没有将这种活动视为非法。

该指令还规定,“破坏基层选举”或是涉及群体“借土地征收、租用、拆迁、工程项目等事由制造事端”的行为,也会被列入“团伙犯罪”。

中国官媒最近报导,中央政府官员下令自治区当局要将藏族异议人士列入这次运动打击对象中。2019年7月至8月、11月,北京当局两度派遣高级官员前去西藏督导扫黑运动开展情况,他们也要求西藏自治区当局必须加强此次运动及“深化反分裂斗争”的“紧密结合”,亦即为要打倒一切支持西藏自治、政治异议的力量,无论多么间接、微弱。根据此项指令,在西藏只要批评政府的政策就可以被视同犯罪团伙,特别是涉及群体的,作为代言人的,或是支持达赖喇嘛的部分。

根据中国官媒关于藏南农村开展扫黑运动的报导表示,地方官员召集人民开会宣导扫黑运动,并号召村民“自愿切断与黑社会势力和非法组织的一切联系,热情加入到反对它们的斗争中来。”然而,所谓的“黑社会势力”原本是称有组织犯罪,但是在西藏语境之下,“非法组织”还包括了该地区扫黑除恶运动开始之际,在2018年指令里所列出来的公民活动,特别是环境保护、宣导藏语文,以及基层纠纷调解等活动。

根据美国自由亚洲电台2018年2月的报导,四川省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之初,就将“威胁政治安全…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列入十大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在这一份清单上,还包括了“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领域…非法占地”,也就是可能会指涉环保人士阻止基础设施、采矿项目损害环境等的抗争行动。

在这一则报导中,自由亚洲电台则引用了匿名信息源声称,四川甘孜当局以扫黑运动的名义,挨家挨户搜查着达赖喇嘛的照片。

当局在大多数藏人居住的西藏农村地区中,威胁着要使用武力,导致这一场运动显得更具备威慑力。各种运动宣传材料上,都能够看见武警、员警部队的军规武器,例如官媒在报导四川省德格县阿须乡的扫黑动员大会的照片显示,在当地村民排坐在地上的期间,四周则有持枪的员警,甚至出现了运送犯罪嫌疑人的装甲车。此外,在地方当局宣传扫黑的视频中,也揭示当局针对藏人包括出家人所使用的武力其实是过度的,甚至是不必要的。

中国宪法虽说要保障言论自由,与国际人权法一样。但是,当局却以扫黑除恶之名,逮捕、起诉表达和平意见或参与政治或参加信仰活动的藏人,这已经是侵犯了他们的基本人权。

对此,理查森表示:“扫黑除恶运动专门针对藏人的意见表达和正常社会活动,把他们视同罪犯”,他强调,“中国当局应停止浮滥起诉,释放所有被不当拘押的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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