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中医院被控“非法行医” 病患成了植物人(组图)


山东蓬莱的姜海霞控诉山东蓬莱中医院进行“非法行医”,导致她的母亲变成了植物人,可是医院与当地的卫健委持续不作为。

【看中国2020年5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我家问题发生前,我是岁月静好,经过这些,才知道……”山东蓬莱的姜海霞表示,一场涉嫌非法行医的医疗事故让她的母亲变成了植物人,这两年来她尝试了各种维权途径,并提供大量证据,却发现官官相护,让她连自己母亲的权利都维护不了。

根据新唐人电视台报导,2017年12月22日,姜海霞的母亲马女士因为脑出血住进了山东省蓬莱市人民医院,当天的手术很成功,病人术后呈现昏迷状态,但是病情稳定。12月24日中午,则转院至蓬莱市中医院进行康复治疗,2018年1月6日则开始进行脑促醒高压氧治疗的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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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山东蓬莱中医院进行“非法行医”,导致她的母亲变成了植物人的姜海霞,在这两年来尝试了各种维权途径,并提供大量证据,却发现官官相护,让她连自己母亲的权利都维护不了。

首次的医疗事故发生 病人成了植物人

1月11日,在进行高压氧治疗的第四天,因为护士忘了供应急救氧,导致老人缺氧了十几分钟,血氧饱和度降到50%几(监测末梢血氧饱和度正常人是在95%至100%之间)。

根据描述,当时姜母单独包舱治疗,姜的姐姐呼救了三次,都没有人回应。一名陪舱护士关舱之后,耳膜疼痛身体不适,但也没有做出救助行为。后来舱外的护士听见了呼救,但是没有回答,过了1分多钟,氧气阀门才传出氧气,接上氧气3分钟之后,病人的血氧饱和度恢复至94%,外面的护士这才通过麦克风讲,“我们看数值很正常啊”。

姜海霞说,“她们否认事故发生,但是我们在舱内是有数据监测仪的,当时有陪舱护士在的。”事故发生后,家人分析脑缺氧对姜母的影响。根据了解,大脑缺氧2至4分钟脑组织葡萄糖即将耗尽,一旦缺氧超过5分钟就会进入不可逆阶段。

外二科的主治医生任大夫(化名)在病程上记录了下来的这一件事,注意观察对于病人的影响。

院方在事故发生之后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但在第3天时,陪舱护士与主管护士长来找家属道歉,承认事故过程(有录音)。她们也认为自己有责任,没有经验、动作缓慢,但是主要责任在于舱外。

直到1月16号,姜海霞打电话给医院院长,希望能够进行补救性治疗。但是院方没有调查,也不看家属提供的证据。家属她们向专家咨询的治疗方案,也遭到院方拒绝、延误。每一次都需要吵架,签字负全责医院才会给治疗。

脑缺氧之后,马女士各个身体机能都遭受严重的损伤,出现自主功能紊乱的状态,例如高烧、低烧、血压、血糖、出透汗、电解质等所有的生命体征紊乱,身体也变得特别虚弱。

姜海霞说,“医院把病人当脑出血治疗,由于错过最佳治疗期,我妈妈就成了植物人。”

然而,马女士的主治医生任大夫(化名)在临床排除了各种可能之后,4月24号在病历上确诊:第一、缺氧性脑病;第二、脑白质脱髓鞘改变。

姜海霞表示,“因为医生如实地诊疗我妈妈的病,院方给医生施加压力,造成医生心理压力很大,2018年6月患上忧郁症,休假3个月,9月份辞职。医生说老太太太遭罪了,会为我们作证。”

护理与医疗事故频发 医院与当地的卫健委不作为

接连又出现了几次护理事故。由于设备陈旧,清理不及时,造成病人的血压下降,高压70,急救。此外,病人的背部也出现了划痕,头部出现伤口,姜海霞认为是护士恶意对待病人与家属。

姜海霞说,中医院的管理是一团混乱,三甲医院对于医院的硬件、软件、管理、收费、服务都是有严格标准的,但这一家医院并没有达到三甲医院的标准,且接连不断的发生护理、医疗事故。

2018年1月26日与院方交涉时(有录音),徐院长谈及呼救几次没有听见,是麦克风问题,扩音器修理了三次,当天不好用,后续维修,有维修记录。

2018年2月6日,姜海霞发现在母亲的痰里出现了很多黑色异物,要求医院化验,对方声称没有能力检测,要求病人转院。最后只提供了痰的化验单。

当天,姜海霞前往山东省卫健局反映情况,后来又多次前往蓬莱市卫健局,要求调查医疗事故。跟卫健局官员当面交涉、电话、微信沟通20多次之后,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在烟台卫健局时,姜海霞被从一个科室推至另一个科室,案件始终无人受理。

姜海霞还曾写信给山东政法委、纪检委,认为医院与当地的卫健委不作为。2018年8月,姜海霞前往山东省纪委递材料,对方则声称管不了当地,得由地方解决。9月,蓬莱纪委官员直接对她说,他们不认为卫健委不作为。


此外,病人的背部也出现了划痕,头部出现伤口,姜海霞认为是护士恶意对待病人与家属。

负责治疗者涉嫌非法行医 科室主任居然是护士 

2019年4月,姜海霞无意中在医生的谈话中得知,事故当天给母亲做治疗的不是医生而是一名护士。高压氧科只有一名医生,当天并没有医生上班。至于那二名护士一直没挂上名牌,被误当成了医生。

姜海霞说,“一年多,我称呼她们是医生,她们从来不否认。更奇怪的是,这个护士竟然是高压氧科的主任,当了主任很多年了,至少2016年就是主任。”

翻查了法律后,姜海霞认定母亲的这一起医疗事故是非法行医,因为护士是没有医生资质的,更何况高压氧是一种高危险的治疗仪器,姜母则是危重病人。按照高压氧治疗手册的规定,高压氧的整个过程属于治疗过程,医生必须得在场指导、监督护士工作。

因此,姜海霞就此认定,母亲的事故并非偶然发生的,中医院的非法行医是长期存在的,至于当地卫健局则是知情的。由于蓬莱中医院高压氧科拥有32个仓位,仅有一名医生。医生每周都休息两天,都是护士在为病人进行治疗。

根据蓬莱市中医院官网资料显示,高压氧科是该院的特色科室,2010年组建开舱,一共有职工4人,包括主治医师1人、主管护师3人。

2019年4月,当马女士家属与院方交涉时,院方答应赔偿,但是要与家属分责,家属并不同意。5月13日,姜海霞举报护士非法行医造成姜母植物人严重后果,并正式聘请律师。

蓬莱市卫生监督所在7月19日立案,但是案由却变成了举报“高压氧舱操舱”问题。在被质问立案案由及举报“非法行医”不相符期间,承办此案的监督科科长声称,这并非她一个人的决定,是由卫健局盖章的。

立案报告表示,初步调查发现,“蓬莱市中医院高压氧治疗记录单是由护士填写、签名”,医生并不在岗,是由护士完成病人的高压氧舱治疗的。

根据当时的询问笔录显示,邢某承认参与过马女士的会诊,而由高压氧科的医生制定舱内压力方案,向其汇报之后安排执行。中医护理部主任刘某承认此事。

2018年1月9日至11日,邢某等三名护士没有遵照医嘱,将压力由1.8调整至2.0。

根据《执业医师法》表示,“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然而,根据一份会议记录显示,蓬莱市卫健局讨论认为,护士没有遵照医生的医嘱,但是不是由非医师行医。外二科医师则是下达了“长期医嘱”。

调查了3个月之后,结案报告称,认为3名护士是在医师不在岗的情况下,实施高压氧操舱治疗,此事不属于非法行医,故不予处罚。

姜海霞表示,据卫生监督所的一名科长私下透露,他们也认为这个案件是非法行医,但是上面不让他们这般界定,从上一次蓬莱县医院出现了非法行医之后,上面就说了,不能够认定是非法行医。

根据自由亚洲电台2018年7月报导,山东烟台蓬莱市有一名女子薛景媛2016年7月27日进行了牙根尖囊肿清除手术,但发生了医疗事故,后来发现当时进行手术的三名医生的执业范围居然是眼耳鼻咽喉科。景媛举报了蓬莱人民医院医生涉嫌非法行医,但因为医院与官方勾结,导致景媛遭到威胁殴打。

根据介绍,2018年8月,院方与薛景媛已进行私了。


姜海霞还曾写信给山东政法委、纪检委,认为医院与当地的卫健委不作为。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则起诉了山东蓬莱中医院非法行医导致母亲植物人后果,并要求侵权赔偿。但是姜海霞所有的起诉案子都遭到法院驳回。(以上图片来源皆为微博)

受害人家属无权控告卫健局 法院一纸裁定书驳回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则起诉了山东蓬莱中医院非法行医导致母亲植物人后果,并要求侵权赔偿;6月18日,中医院起诉马女士与女儿不付医药费。法院将两案合并为一个案子来审理。

姜海霞表示,母亲住院时,已缴交了1100元押金,准备交住院费期间,母亲就发生了第一起严重医疗事故,因为院方没有解决,在等解决问题后,再支付医疗费。目前马女士的医疗费已经高达100多万。

然而,接下来的状况是法院既不调解也不开庭,拖延了3、4个月,让姜海霞去做鉴定,当中包括伤情鉴定、医疗损失鉴定等,姜海霞去拿鉴定报告时,发现法院写的案情简要竟是,“病人马**原发性脑出血”。姜海霞认为,这是一份不公平的诉讼,故要求撤诉。

但是,法院随后告知姜海霞没有权利给自己的母亲打官司,必须先证明她与母亲的关系。2019年10月,姜海霞就亲情关系上提起上诉。接着又起诉了蓬莱市卫健局的处理结果并不符合法律事实,并要求他们重新调查。

2019年12月,法院以一纸裁定书,驳回了姜海霞的上诉。法院称原告(马女士)已经陷入昏迷,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至于姜海霞代理手续不完备,未能受提供跟原告诉的亲属关系证明与法定代理人证明。

此外,蓬莱市法院的另一份裁定为,卫健局作为卫生健康的监管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能过对卫生健康整体秩序的维护来实现的,并不具体到某个特定的个人”。所以,判定姜海霞不具有提起该诉讼的“主体资格”。

7月,姜海霞前往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调查之后,给予她一份空洞的法律文书: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情况就这样,所有的案子都遭到驳回。

姜海霞表示,“这就是法律途径。蓬莱市法院、公安局、中医院、纪委、信访他们都是商量好这样做。”她直批,“如果面对面听他们说,您会诧异,恶心,气笑,然后彻底不想再听。”

中国大陆进行新闻管制 不准许报导医疗事故

姜海霞说,母亲目前仅靠呼吸机生存,生命体征正在下降,当中包括心脏也有衰竭的迹象,已经没有剩下多少时间了。如今是四姐妹轮流照顾母亲,但因家不成家,二姐就住在医院里。

“妈妈早年离婚,这一辈子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有多辛苦、多无助。中国又没有好的福利,孤儿寡母的,把我们4个姐妹养大……”她说,“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是爱国,可是当你发生事的时候,你发现这个国家根本就不在乎你也不爱你,这些官员为什么可以持续的不作为啊?我们连自己的最基本的权利都保证不了……如果你连自己母亲的权利都维护不了,你何谈爱国啊?”

她强调,中国大陆的媒体国家新闻管制不准许报导医疗事故,将真实的民生事件都当成了“负能量”。如果不将这件事说出来,他们真的是可以一手遮天,将受害人冤枉到底了。

2019年9月,姜海霞再度前往山东省卫生厅,6月则前往中国卫生部信访。姜海霞说,“卫生部(接访人员)直接告诉我电脑录入了,回到当地属地解决,那种不作为……还告诉我,你到山东省卫生厅信访,包括到人大信访系统都没有记录。”

医院领导发话 主治医师被要求处理事故

当记者联系上当年的主治医师任大夫,并了解患者病情时,任医生表示,由于大脑缺氧的敏感度是相当高的,当时发生这件事后,觉得影响可能会比较大,但后来随着病情的进展,发现已经不能够用原发的脑出血或是继发的脑积水来解释了。

根据介绍,所谓血氧饱和度即是人体血液中含氧气的浓度,经过一般仪器监测,正常人监测末梢血氧饱和度都是95%至100%区间,而当病人的血氧饱和度低至5、60%长达十几分钟时,将会对大脑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当时的马女士出现的是丘脑出血,脑室出血量大约是在10至15毫升左右,这出血量在中国的脑出血治疗指南中,一般是能够进行保守治疗的。但她做的不是针对脑出血的手术,且出血灶不是很大,因此,马女士在其它医院处理完脑积水后,手术过后就转至中医院了。

任医生表示,根据病人原发的出血灶部位、出血量,以及病人的意识状态,应该是出现浅昏迷,然后逐步恢复到神智清楚这么个过程。不过,清醒时间则是因人而异,病情也应该是会逐渐好转。

任医生表示,“缺氧之前我对这个病人抱着比较大的希望,虽然年龄偏大,但是她身体脏器各个功能都还可以,没有特殊情况她的意识应该逐渐的恢复,神经功能应该越来越好,我当时甚至比较乐观的期待是她可以下地行走。但是缺氧之后我发现她醒过来的时间越来越少,可以说是基本没有。”

“我想找是什么原因,是因为她出现了新的脑出血或脑积水引起她意识障碍仍然比较重、甚至有加重的可能性?做过一些努力之后,那些可能性都被我排除掉了。能解释的也只能是这一次的脑缺氧。”

就任医生的角度来看,护士遵医嘱去做治疗,是没有做错的。不过,有一个前提是,医生必须要在这个科室内,保证病人如果出现了问题,他(医生)能够及时赶到,或是保证病人能够不出问题,这就叫“遵医嘱”。

任医生说,“因为医生看问题的角度和护士看问题的角度并不一样,护士呢在国内大部分她是一个执行者。所以需要有医生在场。”

任医生也向记者确认,当年医院有领导要他想办法将这件事情给处理掉,或是按住,否则会影响到他(任医生)以后的前途。因此,大约有三四个月的时间,他的状态都不好,吃药休假。后来,为了这件事,他只能离开山东,往外走。

院方:否认非法行医还在协商

当记者致电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院长吴隆超询问案情时,吴隆超则说,马女士住在中医院里,医疗事故尚未做鉴定,这一段时间还在协商中。针对非法行医的指控,他答复:“上级部门已经给我们认证了,不是非法行医。”

至于认证非法行医的标准,他回说,“我不是干这个专业的。当时我们请示,由卫健部门监督所他们请专家验证的。”

吴隆超也表示,解决医疗纠纷有三个途径,第一个是协商,再一个是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个则是到法院。吴隆超认为,病人的家属不愿配合。

记者也致电蓬莱市卫计监督所监督科科长姜红梅,姜红梅则表示,这个案子在卫健委网站上已经公示了,能够上网查一下。

姜红梅也强调,“这个事不是我(一个人)认为的。案件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就是一个调查人员。调查工作结束了以后,单位要组织合议,提交卫健委审核。做为她这个影响力较大的案子,领导还要重审。”

记者还致电卫健局局长张红松,但是对方并未接听电话。

根据维权网5月25日刊登姜海霞的投诉文章表示,“虽然经历了母亲被山东蓬莱中医院任用无资质人员非法行医造成植物人严重后果,两年多维权无果。眼看着国家行政机制被不作为,滥作为,执法犯法,愚国愚民,误国误民之辈所堵塞”。

姜海霞强调,“希望国家权限部门能听到我的呼声,整顿国家卫生系统和行政部门,调查并解决我母亲被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任用无资质人员非法行医损害问题,好让我给我辛苦一生,现在依赖呼吸机维生,不知有多少时日的老母亲一个交代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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