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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杀到 一国一制倒计时(图)

 2020-05-24 09: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6

国安法杀到一国一制倒计时
2020年5月10日母亲节当晚,港警在旺角大举拘捕200多人。 (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5月24日讯】经历1997年主权移交、一国两制实施倒计时的香港,又开始进入一国一制倒计时。港版国安法无论是中共立法方式,还是中共派出执行机构,其颁布实施之日,就是一国两制正式死亡之时,就是香港人权、法治被剥夺的港殇日。林郑月娥竟称不影响港人自由、司法独立,亲共政客、媒体竟额手相庆,岂能释除市民及金融市场的忧虑甚至恐慌,岂能说服国际社会相信香港还有自治。恶法杀到,怕是常情,但是,怯,你就输成世!惟有齐心向前走、不退缩,才能争取国际社会援助,才能见到民主曙光。

无异签发一国两制的死亡证

中共发动突袭替香港订立国安法,先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相关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从已公开的立法方式、执法安排,到来日势必严苛过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法例,再到中共将其国安定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合作模式强加给香港,都无异于签发一国两制的死亡证。

首先,中共制订港版国安法,剥夺了《基本法》保障的香港立法权,夹硬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也违背了附件须为“全国性法律”的规定。显然,中共在把《中英联合声明》当作历史文件废弃后,虽未明言废弃《基本法》,但已把它当作美化中共流氓政治的万用抹布,可以说中联办不受《基本法》第22条规管,也可以说港版国安法是可列入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先后不得善终,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其二,《决定》第四条不只明令香港要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更明定:“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这是把国安、公安等中国强力部门过往在香港的绑架活动,如铜锣湾书店事件、肖建华事件合法化,中共不用再偷偷摸摸在香港绑架异见人士、富豪,而是想抓谁就抓谁,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今日港人抗争不怕政治迫害

其三,中共一直拿澳门作香港榜样,但由全国人大操刀的港版国安法,显然其毒辣程度会远甚于澳门版,甚至澳门将来也要修订法例,欢迎国安、公安进驻。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严重非法手段,试图推翻中央人民政府,或阻止、限制中央人民政府行使职能者,处十年至二十五年徒刑。”加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昨日炮轰反中乱港势力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显示未来到西环示威,都可被视作试图颠覆中央政府的罪行,如此引入中共的国安定义,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其四,面对中共公然剥夺香港的立法权、人权、法治,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没有一人有异议,林郑月娥的声明大表欢迎之余,更声称“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有如此被中共强奸还叫好的政客,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港版国安法杀到,一国两制开始倒计时,我们怕不怕?既怕,又不怕。怕,是因为自此会有更多自由枷锁、更多法律陷阱、更多政治迫害。不怕,是因为如果要在中共港共容许的框架内抗争,如果可能被中共港共迫害就不抗争,那还是今日之港人吗?况且,没有港版国安法,上街示威就不会被人拉被人打吗?黑警就会停止滥暴滥捕吗?与其坐以待毙,何如抗争到底。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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